私人喜事 作者:拾月廿肆
分卷阅读14
私人喜事 作者:拾月廿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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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好像抱着只受了伤的小动物,毛茸茸的,小小的,那么柔软,那么可怜,又那么可爱。
他一哭,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只想把一切好的都给他,一切珍贵的都给他,只要他开心起来,哪怕是摘星星摘月亮,他也绝无二话。
他在他怀里,就好像让他顷刻间变成了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人,什么都可以为他做到。
可他分明又变成了世界上最脆弱的人,为他的眼泪心痛不已,难受得不知道如何是好。
作者有话要说: love makes a man god, and a dog.
☆、第二十五章 渊源
第二十五章渊源
96.
哭过一场的许知晓,终于对王骞喜欢自己这件事有了实感。
迟来的喜悦几乎淹没了他。
之所以只是几乎,是因为
在王骞面前哭了这件事真的好丢人啊!
他把头埋在王骞肩上,自暴自弃地想,就这样站一晚上吧,他不打算抬头了。
可现实总是和他作对。
阿嚏!阿嚏!阿嚏!
虽然房间里开了空调,但许知晓洗完澡出来,只穿了单薄的t恤,又在地上站了这么久,加上他本来就感冒,着凉打喷嚏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事。
但是,一次性连打三个,还是在王骞怀里
许知晓好希望自己现在能立刻晕过去!
王骞的反应却比他更快。
你还在感冒!这句话说得又急又冲,不知道是在对谁生气。
王骞一把把许知晓塞进被窝,被子直接拉到最上面,严严实实地在他脖子周围掖上一圈,然后又摸了摸他的额头。
整个过程很快,但王骞始终皱着眉,表情十分严肃。
许知晓莫名有些心虚,师兄
王骞忽然叹了声气,放柔了声音,对不起,我忘了你还在生病。
许知晓连连摇头,想说话,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王骞给他端了热水过来,许知晓小声说了句谢谢,端过来慢慢喝。
喝到一半,他忽然放下杯子,支起身体,急道:师兄,你的外套!
王骞愣了一下,继而反应过来,笑了。
他体质很好,在开了空调的房间里根本不用穿外套,但看着许知晓紧张的模样,还是拿过来穿上了。
许知晓这才放心下来,重新坐回去喝水。
王骞就坐在他旁边,静静看着他。
渐渐地,许知晓的脸和耳朵开始发红,眼神也垂落下去,牙齿无意识地咬着杯沿,半天没喝到水也没发现。
王骞适时开口,喝好了?
嗯。许知晓把杯子递过去。
王骞走过去放杯子,走回来就见许知晓正仰头定定望着自己,一眨不眨。
暖黄色的灯光下,他的眼神显得特别柔软,毫无保留,里面满满的都是难以用言语形容的情意。
王骞突然就想到了一个词深情。
虽然只是一个眼神,但他真的能感觉到,此时此刻,眼前的这个人,真的非常、非常喜欢自己。
他何其荣幸。
97.
王骞坐回许知晓身旁,两人安静对视。
这一次,许知晓虽然红着脸,却始终没有移开目光。
王骞忍不住伸手碰了碰他绯红的脸颊。
许知晓轻轻一颤,师兄
王骞静静开口,知晓,你怪我吗?
许知晓疑惑地看着他。
我说我喜欢了你很久,却一直没有告诉你,哪怕我知道你也喜欢我。你怪我吗?
听王骞说我知道你也喜欢我,许知晓有些赧然,但还是用力摇了摇头。
如果喜欢了不说就有错的话,那他算什么?
王骞专注地注视着他,认真说道:知晓,我是一个计划性很强的人。做任何事,都要提前筹备,每一步都要确保脚踏实地,争取万无一失。对你,也是一样。
在你之前,我从没想过会我对一个男生有感觉,这件事是不在我计划中的。所以,我花了很长时间去接受它,认同它,并且确定,我是真的想和你在一起。
然后,我为这件事做了新的计划。在这个计划里,我们会从认识,到熟悉,再到相互了解。通过这个过程,我希望我们能确定双方真的适合。如果我们决定在一起,我希望这个决定是郑重的、可靠的、稳定的,而不是源自一时冲动。你理解吗?
王骞思维敏捷,常常快过语言表达的速度,加之在部队中浸淫过,因而养成了说话精简、直达结果的习惯。
他很少如此细致地去解释一件事,为此特意放慢了语速。但其中的郑重其事,并没有丝毫减弱。
许知晓本人其实是敏锐的,只是过去对王骞的患得患失影响了他的判断。如今他心里很安定,所以轻而易举就跟上了王骞的思路。
只不过,他从王骞话中听出了更深一层的含义。
而这层含义,让他忍不住心惊
师兄,你的意思是许知晓停了一下,试图组织自己的语言,你创业也是为了
王骞微微一笑,轻描淡写道:从有计划的那天起,我所做的事情,都是为了你。
许知晓被他理直气壮的承认震住了。
王骞又多解释了几句,但还是讲述得很平淡,我想找机会认识你、接触你,所以我必须离开部队,否则在那样的环境下,我们是绝无可能的。创业只是众多选择中最理想的一个。
当时我刚好把系统的雏形开发出来,与其直接上交,我想不如自己出来创业,以后再跟部队合作也是一样。再者,创业就有机会找你入伙,名正言顺地和你进一步相处。
后来我干脆考了你们学院的研究生。同在一个学院,见面的机会更多,要找共同话题也容易,而且对创业也有帮助。但我也没想到,居然在开学前就遇见了你。
说到这里,王骞眼中笑意更深,所以说是天意。
许知晓愣愣听着,忽然,冒出来一句,所以,师兄你很早就知道我了。
王骞一下子直接笑了出来,是啊,从一开始你偷偷跟着我拍照就知道了。
确实是很早,但这个早,明显超过了许知晓以为的范畴。
他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那、那么早?!不可能!
但脸已经腾地烧了起来,显然他自己都信了。
你以为你藏得很好吗?王骞故意说,那时候,全班都知道有个师弟在偷拍我,路上见到我,连路都不会走了。他们私底下都叫我天王,叫你小狗仔。
小狗仔?!听上去好像小狗崽!
许知晓哀叹一声,抓起被子捂住了脸,他没脸活了!
提起往事,王骞也忍俊不禁,你还记不记得,你相机丢过一次?
当然记得!许知晓一把扯下被子,用力瞪他,这也跟你有关?!
王骞咳嗽一声,谁让你在毕业典礼上拍我太明显?我同学看到了,然后就趁你不注意拿了你的相机。你那些照片,几乎被我们班人人都欣赏过。
他电脑里的那些,就是那时候偷偷拷贝的。
许知晓又想哭了,他还能更丢脸一点吗?
他索性破罐子破摔,那你还会喜欢我?你不觉得我是**吗?
王骞居然还真的点了点头,最开始确实觉得很奇怪,后来慢慢就习惯了。而且你拍了照也没传出去,我也懒得追究你。看你一直跟着我还怕被我发现的样子,也挺有趣的。
许知晓的表情尴尬极了。
王骞停了一下,继而说道:后来看到你拍的照片,突然觉得你真的很用心,也很有毅力。我那时候才意识到,你可能是喜欢我。而更让我惊讶的是,我发现自己居然对于你喜欢我这件事,一点都不排斥。
那个相机是我交到失物招领处的。你去领的时候,其实我就在隔壁。我看到你一拿回相机,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看里面的照片,然后边看边傻笑。我当时就想,原来这个人还真喜欢我。
许知晓烧着脸想要去捂王骞的嘴,好了,你别说了!
他都不知道自己当时有那么蠢!
王骞轻松捉住他的手,握在自己手里就不放了,慢慢用拇指摩挲着他的手背。
许知晓挣了一下,没挣开,也不再动了。
静了一会儿,他忽然小声说:师兄,其实这样挺好的。
嗯?
许知晓抬起头直视着他,脸还红着,声音却很安定,虽然等了很久,但现在能这样在一起,我觉得已经很好了。
顿了顿,他又说了句,师兄,谢谢你。
谢谢你看到我,谢谢你喜欢我,谢谢你,为了我们能在一起,做了这么多。
王骞的目光很柔和,声音也是,嗯,也谢谢你。
谢谢你最开始喜欢上我,谢谢你坚持了这么久,谢谢你,愿意等我。
作者有话要说: 理一下王骞的意思:
大概对许知晓就是习惯有趣留意动心,但是还没来得及继续做点什么,他就毕业了。
他花了点时间,确认自己是真的弯了,然后考虑过后,觉得应该争取一下。
所以两年后,他带着计划回来,重新跟许知晓接触,这一次才是真的慢慢认识(以前根本没有真正相处过),在这个过程中,才算是一点一点加深了解,并且把最开始的心动和惦记发展成了喜欢的感情。
多嘴ps一句:
如果在重逢之后,互相了解了,却发现彼此不适合,以王骞的性格,应该是不会表白的。
没办法,他就是这种比较会掌控自我的人,说白了,很实际。这种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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