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书友访问肉肉屋
首页这个异界需要革命 第两百五十五节 大盗陶榔儿

第两百五十五节 大盗陶榔儿

    “我娘身边的使唤丫头,打发来家里帮点忙。”
    林花解释道。
    刘知易问:“是南蛮女子?”
    看模样像,身材玲珑,五官精致。
    林花道:“是从南荒买来的,买回来三年了。”
    那就是南征之前的,南蛮部落都是奴隶制,大多数奴隶,经过复杂的杂居过程,有的是开国之初,就迁入岭南的中原人,在金川之乱前,在岭南居住百年,本身就有些混血,金川之乱后,被抓到南荒的岭南人,又在南荒进行了第二次的混血,混入了南荒土著血脉。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复杂的混血原因,南蛮女奴十分符合中原人的审美,而且因为是奴隶,性格中都带着恭顺,容易调教。
    既然来了三年,应该沟通没问题,刘知易直接问两人:“你们是哪个部落的?”
    其中一人回答:“回官人话,我们都是千象部的。”
    千象部与蠡部隔河为界,领地看着比蠡部还大,但山地太多,此次南征,倒是没有跟千象部产生冲突。千象部跟岭南的关系不紧密,他们的领地北边,是莽山、五岭交汇地区,错综复杂,道路难行。出了镇蛮关,西岸陡峭高峻,一条条突出山岭平行于小金川江,明知道山岭那边的山谷,就是千象部的土地,却很难沟通。到了中游,沿江的山岭才消失,但此时已经进入蠡部领地内,主要跟领地作战,顾不上千象部。
    “千象部与岭南之间也通贸易?”
    刘知易问道。
    女子回答:“奴婢是被蠡部抓来,卖到岭南的。”
    还是个战争俘虏。
    “那你家中还有什么人吗?”
    “我哥哥是象兵!”
    女孩骄傲的说道。
    “那你呢?”
    刘知易问另一个。
    结果被第一个抢答:“她是奴隶,没有家人。”
    原来在南荒就是奴隶了,奴隶身份悲惨,有时候会被分开卖,如果小时候就被买走,长大都不知道自己的出身。这种情况太常见了,有的奴隶甚至连姓名都没有。礼记要求“买妾不知其姓则卜”,对于这些出身不明的奴隶,买来当妾的时候,还要卜吉凶。
    刘知易问道:“你们叫什么名字。”
    那个象兵的妹妹道:“奴婢叫白珠。”
    另一个看着内向的女孩道:“奴婢叫红珠。”
    这显然不是本名:“原来叫什么?”
    白珠道:“原来叫象珠。”
    说完得意的看着红珠。
    红珠道:“我没有名字。”
    两个女孩看着十五六岁模样,三年前才十二三岁。
    又跟林花随便聊了几句,知道她已经用过晚饭,就先带着方戎女走了。临走前悄悄告诉她晚上留门。
    回到西厢房。没有跟方戎女亲热,这傻姑娘,现在刚刚十六,比林花小半岁,自幼没有母亲教导,男女之事什么都不动,昨夜相拥而眠,气血翻腾,她以为她破身了,以后再也不能修武道了。
    刘知易拿出几颗不规则的玉石,有大有小,最大的一块,像一个陶瓷酒盅,非常小,杯口不到一寸,非常薄,薄如蝉翼,非常浅,一指高。小的有些不实用,都装不下一口酒。
    另外三块比较小,有一条丝线,一个发簪,还有一颗带孔的红豆。
    这些都是从莫盗书身上摸出来的,昨日洞房花烛,顾不上探究,今天忙了一天,总算闲暇下来,可以好好探究了。
    这是三块版图碎片,刘知易很确定,能感觉的到。不止他,方戎女看着这些东西,也有些疑惑,似乎也感应到了某种联系,因为她带着同样带有版图碎片的扳指。刘知易没告诉他原因,有些秘密,知道的越少越好。
    白瓷酒盅肯定是碎片无疑,感应强烈,论体积,甚至比他的护身符还要稍大一点。其他几个小的,就让人有些捉摸不透。
    发簪是一根骨簪,一头是鸟首,雕刻的很粗糙,鸟首的两只眼睛,是两颗小米大小的黑色宝石,看上一眼,摄人心魄。这两颗眼睛,是版图碎片无疑。
    红豆和丝线,让刘知易找不到痕迹,明明感应的到上面的力量,却很难找到碎片在哪里。红豆本身就是一颗普通的红豆,穿着一条皮绳,看着像是自制的简单饰品。丝线就是简单的丝线,摸着,看着都是丝线,由某种纤维纺出来的,很粗糙,拉着又很结实。
    刘知易灵光一现,仿佛知道了什么:“师姐,把灯给我拿过来。”
    方戎女马上举着油灯过来,刘知易直接将丝线点燃,一团丝线马上燃烧,发出毛发烧焦的味道,最后蜷缩成一团灰烬。
    “拿盆水。”
    很快这团灰烬被扔进水中,刘知易捏碎灰团,在水里涮了几下,拎出来一根细丝。在灯光下闪烁着,角度不对,都看不见。
    原来是一条细丝,被搓成了一条线,难怪找不到。见过七彩粉末形态的版图碎片后,再看到细丝状碎片,刘知易没有多惊讶。丈量了一下,细丝有五尺多长,比蚕丝还细。
    至于那颗红豆,刘知易怀疑碎片可能藏在红豆之中。
    看了一眼,决定先易后难。手握丝线,将身上几个碎片拿出来,布设成阵,很快就激发了细丝中的记忆信息。
    很离奇,细丝的第一个主人,是一头黑山羊。第二个主人,则是一个西戎部落首领,一个强大的武士。这个武士,带人猎杀了一头格外巨大的黑山羊,取下了黑山羊的羊角,发现品质非常好,找工匠打造成一张羊角弓。
    弓很快做好,但找不到能拉动弓的弓弦。部落首领膂力很强,是西戎国有名的勇士,他拉断了羊毛制作的弓弦,拉断了一根牛皮线做的弓弦,甚至拉断了从中原买来的昂贵蚕丝制作的弓弦。计无可施之时,工匠建议,用山羊的筋来做弓弦,正好那头山羊被勇士剥皮抽筋保存了下来。羊筋十分坚韧,他用来绑帐篷,此时取下来交给工匠,工匠将羊筋捶打成丝,又将丝搓成线,最后做成弓弦,果然拉开了羊角制作的弯弓。
    勇士有了强弓,此后更是如虎添翼,成为西戎国第一弓手,被西戎王招到王庭当将军。不幸遇见了白衣仗剑的莫盗书,向他挑战,将他杀死,取走了弓弦。因为弓弦是羊筋制作,所以刚才焚烧的时候有毛发烧焦的味道。
    这根弓弦中,莫盗书的记忆很少,他显然还没能从弓弦中领悟出什么东西来,跟弓弦的联系并不紧密。
    如法炮制,又拿出发簪。发簪中的记忆告诉刘知易,发簪属于一个西戎神婆,神婆信奉裟婆教,是一座建立在深山中的裟婆寺庙的首领,裟婆教的首领都是女性。神婆的发簪,是一个信徒的供奉,百戎山脉层层叠叠,从山中流出的溪流往往能冲出一些宝石,因此西戎出产宝石,信徒是一个打捞宝石的苦工,他向神婆祈祷,希望得到指引,神婆给他指了个方向。信徒那边的河水里捞起了两颗小宝石,将宝石镶嵌在一颗鸟首形骨簪上,供奉给了神婆,希望神婆指引他能找到更多宝石。结果神婆果然让信徒捞到了许多宝石,神婆得到了更多信徒。
    莫盗书在西戎地区到处寻找各种有神奇故事的人,就找上了神婆,将神婆从山壁上的寺庙打落山崖,夺走了神婆的发簪。这个发簪莫盗书摸索的也不多,但摸索到了一点神异,他能通过发簪上的神鸟眼睛暗中观察目标。这双眼睛,可以共享视线。
    刘知易最后通过白瓷杯,看到了莫盗书的大量记忆。这白瓷杯最早的主人,也不是莫盗书,而是一个小镇上的戏法艺人的。莫盗书自小出生在姬郡一个小镇上,镇上有一个集市,莫盗书家中以摆摊为生,日子过得不富裕,镇上有一个老艺人,以变戏法为生。莫盗书从小就对老人的戏法痴迷,每次都凑上去看热闹,但没钱赏给老艺人。老艺人最拿手的戏法叫杯水车薪,他能用一个酒盅的水,灭一车着火的柴草。老人的酒盅里,仿佛有永远也倒不完的水一样。
    老人靠这个戏法,每每能赢得满堂彩,无数人想来拜师学艺,都被老艺人拒之门外。莫盗书年少时,家中遭逢变故,摆摊的父亲被贵人的马蹄踢到,没治好,死了。他母亲带着一个妹妹改嫁,他一个人孤苦无依。这时候老艺人找上莫盗书,问他肯不肯拜他为师。莫盗书没有任何犹豫磕头,从此师徒两相依为命,老艺人变戏法,莫盗书吆喝。就这么过了三年,莫盗书成长成了一个半大少年。也跟师傅学了好几手戏法,可是杯水车薪,老艺人却始终不肯传授。
    有一天,师徒两应邀去县上某个贵族家中表演,表演完后,贵族看上了老艺人的酒盅,想要买下来,老艺人不肯。本以为就这么结束了,回到镇上,当夜镇上的恶霸就带人偷偷进入老艺人家,被发现后,直接砍伤了老艺人,抢走了酒盅。
    莫盗书跪在将死的师傅面前,师傅将杯水车薪的秘密告诉了他。一切都来自那个酒盅,酒盅是镇外的粗磁窑烧的。那一年磁窑烧了一炉瓷器,可是就要烧成的时候,磁窑爆窑了,一炉酒盅毁了。窑工把一车车的碎瓷片往河边倾倒,老艺人路过,看到一只酒盅还算成型,就捡了起来,给了窑工一个铜钱。没想到这酒盅是无底的,不管倒多少水进去,都装不满,于是就有了这个戏法。
    可是酒盅被恶霸抢走了,老艺人临死前要莫盗书一定要拿回来。
    莫盗书第二天,怀揣一把刀,开始跟踪恶霸。可是恶霸早有防备,反而将他打了一顿,险些打死。狗一样爬回家中,莫盗书从此开始隐忍。两年之后,莫盗书已经成年,两年来,恶霸时常欺负他,莫盗书每次都隐忍不发,甚至有几次被逼的趴在地上学狗,恶霸终于放松了警惕。于是在一次酒醉之后,后心被莫盗书一刀刺穿,逼问酒盅的下落。
    可恶霸临死前怒骂,说杀他算什么本事,酒盅早就给了县里的贵人。莫盗书没有放弃,拿回酒盅已经成了他的执念。他去了县城,以很低的价钱,把自己卖给了贵族家里做奴仆。每天干着最苦、最累的活,一句怨言都没有。很快就赢得了管家的欣赏,让他去帮小少爷牵马。
    在贵族府中留了两年,一直找不到机会。甚至都没见过那个酒盅。直到有一天,贵族请来了一些朋友,拿出酒盅炫耀,用一酒盅的酒,灌倒了所有朋友。莫盗书因为得到信任,获准在席间伺候。就在他准备从已经酒醉睡着的贵人手中,拿走酒盅的时候,一个身影先他一步,从贵族手中拿走了酒盅。
    这是一个盗贼,莫盗书想跟他争夺,结果盗贼翻身上了屋顶,几个翻身就逃离了贵人府邸。
    莫盗书追了出去,不知道为何,那盗贼的身影始终在他的视线内,他追过了河,追上了山,从黄昏追到了半夜。终于在山顶追上了盗贼,盗贼似乎在这里等他。
    盗贼告诉莫盗书,说已经盯着莫盗书很久了,发现莫盗书潜伏在府里很长时间。莫盗书没有反驳,因为他也认出这个盗贼,是几天前刚进府里的一个杂役。盗贼问莫盗书为什么想偷这个酒盅,莫盗书没有回答,盗贼威胁不说就不给他。
    莫盗书这才将这酒盅原本是他师傅之物,被贵族雇佣恶霸强抢,他卖身进贵族家中,就是要想办法拿走酒盅。
    盗贼反问他为何不想报仇,莫盗书说不敢。盗贼告诉他,那是他还不够想。告诉莫盗书,会在这里等他,天亮之前,取贵族头颅来,他就把酒盅交给莫盗书。如果没有胆子,就永远别想在找到酒盅了。
    莫盗书犹豫片刻,闷声下山了,当日出刚刚照在山顶,他回来了,浑身是血。可却没看到盗贼的影子,他知道他被骗了,趴在山上嚎啕大哭,苦尽了委屈之后,发现盗贼就在他身后。
    盗贼果然将酒盅给了莫盗书,莫盗书问为什么肯给他,是不是跟贵族有仇,让他替他报仇。
    盗贼告诉莫盗书,盗亦有道,既然答应了莫盗书,就会给他。
    他还告诉莫盗书,他叫陶榔儿。
    从此莫盗书就跟着陶榔儿,加入了盗门!
    刘知易看着记忆中的陶榔儿面容出身,原来这就是天下闻名的大盗陶榔儿,盗门盗首,天下第一的江洋大盗!


同类推荐: 快穿女主是个真大佬陆地键仙无限之催眠术士嗜血毒尊迷雾猎场帝宙宅男魔法使的法师塔封魔之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