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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网红走火入魔记 第37章 安内攘外

第37章 安内攘外

    凌雪峰的“自我惩罚”,是在卫生间里执行完成的。
    这种暗中的努力,他是不愿意让妻子知道的,一切过程都不足与外人道,可以和人分享的,只能是结果。
    起初他只是敷衍了事,轻轻在脸上拍一下,类似于打蚊子,平时晨晨犯错误需要管教时,他都是这样打。
    拍了两三下,发现自己下手过于温柔。如果是打别人,他是不会这么心慈手软的,为什么对自己,就想这样糊弄过去?
    如果执行处罚措施,也都这样糊弄,这等于又犯了一次错误,必须再加五下!
    必须像打架一样,下手要稳、准、狠。攘外必先安内!
    他加大了力度,用力向自己脸上搧去。
    啪!
    这一下力度又太大了,他感到了头骨的震荡,脸上火辣辣的,久违的眼冒金星的感觉又回来了,他仿佛又回到了小时候被父亲打耳光的童年岁月,不光脸疼,手也疼。
    他小时候闯了祸,母亲都是主张打屁股,而且只用手或笤帚打,万一打傻了打死了怎么办?而父亲则抄起什么用什么打,笤帚诚然趁手,鞋底、书本、木棍、砖头甚至饭碗,也都是绝佳的武器。至于惩罚的部位,能打到哪往哪打,不管是头,是脸,是鼻子,还是屁股。
    挨了自己这一耳光,他突然开始佩服父亲的英明。
    义不经商,慈不带兵。情不立事,善不为官。
    这些品格,都需要从小就培养,等大了再培养,就全晚了。
    要像切除阑尾一样,把以往的一切仁义道德全都切掉。
    做人做事,秘诀只有一个字:狠!
    要狠,先得对自己狠,先对自己狠,再对别人狠。
    狠的第一步是打脸,打脸必须要狠打的,不打不长记性。
    啪!
    啪啪!
    啪啪啪啪!
    接下来的二十个耳光,不那么疼了,也没有那么多心理活动了。
    行刑完毕,他在卫生间的镜子里照了照,自己右半边脸全红透了。
    尴尬的是,由于缺少经验,他只打了右脸,没打左脸,以至于看起来,他的脸是那样不协调。
    这也是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再加五个!
    现在,他的左脸右脸,都红扑扑的。
    接下来的两天,他的脸都有些肿。
    丁焱焱问他怎么回事,他只好撒谎说,可能是长了痒风疙瘩。
    丁焱焱很是奇怪,痒风疙瘩会有一些小肿块,周围毛孔粗大,他的脸上却没有。
    班上的男同学生发了好奇心,也悄悄问他,是不是被师母罚跪搓板,挨了耳光。
    甚至有一个名叫黎丹雄的男生拿出一本黑皮圣经,念着调侃他:“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
    对于这些,凌雪峰都装聋作哑,他把这视为通向成功的敲门砖。
    此后的周末,凌雪峰每周都去批发市场,只是他做事更认真了。事先都要在小本子上写好流程,预测可能出现的意外,以及相关应急对策。
    他那辆自行车,成了他最忠实的战友。他一面调查最新的商品行情,一面研究各家店铺的经营门道。每有所得,也都会记在那个小本子上,休息时,还会拿出来,反复分析,去粗取精,去伪存真。
    在商品的选择方面,他起初只想锁定少量商品,因为干任何事情都必须专注,否则兵力分散,精力分散,反而会顾此失彼,得不偿失。所以他想先锁定磁带,然而当时市民的多,富的少,录音机是少数人家的奢侈品,磁带的销量十分有限。
    更何况多数用户都只听翻录带,买原装带的极少,这对他的生意造成很大影响。
    不过凡事有弊也有利,穷则思变,这事给他带来一个新的生意,卖翻录磁带!
    一盘空白带只卖一块钱,翻录一下,则能卖两块钱,能赚一倍的钱。
    于是他又买了一台一尺来长的双卡收录机,把最新的流行磁带翻录出来,一到周末,就去离学校远的热闹地段去摆地摊。
    两块钱的翻录磁带销路不错,每天都能卖个十来八盘,赶巧了,甚至能卖二十盘。
    而前来购买的,都是些时髦的男女青年。
    唯一的缺陷是摆地摊特别累,每次收摊到家,都觉得腰酸脚疼,连刷牙洗脚的劲都没有了。但他还得强撑着给妻子孩子做饭。
    而到了学校办公室,他更是无精打采,给学生讲话时,也是心不在焉,一门心思都在想着买卖的事。
    他这么想是有道理的,他不能总是这样疲于奔命。老是做一个摊主,宏伟目标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他绝对不能忘记,自己是要干大事的。今天迈出的每一步,都应该成为明天的一座矿。
    下海大约半年的时候,凌雪峰决定开店。
    因为他已经积累了足够的经验,最值得骄傲的是,他把自己锻炼成了一名敢于冲锋陷阵的战士,受得了苦,拉得下脸,花得起钱。
    至于资金方面,他也完全不用担心了。
    一方面,他已经积攒了一千多块;另一方面,他懂得了赊欠的门道。
    在到处跑批发店时候,他经常能遇到上门收款的情况。他自己批发出去的商品,许多也都不是当时就能结账,而往往变成了代销。既然是代销,就有少则一天,多则一个月的账期。张家代销三百,李家代销二百,轻轻松松就可以赊来几千块钱的货。卖完再给批发商结账。
    只要有一个店面,销路通畅,用很少的钱也可以开一个店。
    另外一个优越性是,开店比摆摊显得高级,不必像摆摊那样,像做贼似的,回避熟人,在学校附近甚至学校里面,都可以开店。那样一伙,他就不必骑着自行车到处跑了。
    至于开个什么样的店,通过这段时间的考察,他认为,绝对不能开磁带店,也不能开书店,他想开一个烟酒百货店。
    磁带只能卖给经济条件中上的顾客,烟酒百货则可以卖给任何人,哪怕大字不识一个的文盲,也需要每天往出花钱。
    只是,如果开店,那就会更多占用精力,更多影响工作,这个矛盾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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