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见到一辆卡车的小镇上,它的到来无疑引起了全镇人的围观。
这辆轿车的主人是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国字脸,五官端正,一身西装笔挺。
他在那个女人的家里停留了两天。镇上的人都猜测是否这个男人就是那女子肚里孩子的父亲?这是打算回来把人接去大城市里结婚过好日子?
没有人知道真相,众人都只是根据自己看到的一切默默的推断着。
到第三天的时候,那个男人离开了。
年轻的孕妇仍然留在了小镇上,保持着她永远淡静的笑容,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众人都忍不住有些唏嘘:这样好的一个女人,还怀着对方的孩子,竟然就将她留在这里。也不知道这些大城市里的男人们究竟是怎么想的?还有什么比老婆孩子更重要?
那个年代的人们都相对淳朴,只是单纯的以为两人是因为家庭原因两人无法在一起。互相之前传得多了,小镇上的人看着那女人的眼神也多了几分同情。遇上那女人需要帮忙的时候,大家也都会搭把手去帮助她。
然而,就在所有人以为事情已经过去,又恢复了平静枯燥生活的时候。
那个女人却忽然毫无征兆的死了。
她的尸体是被几个小孩发现的。
据说头一天晚上还有人见到她在集市上买菜,笑容与以往如出一辙,看不出有任何不妥。
可第二天,几个小孩在小镇边上一口干枯多年的井边踢球,一不小心将球踢到了井里,几个人往井下一看,这才发现了她。
她是投井自尽的。
死时二十四岁。已怀孕八个月。
☆、chapter 1
烈火中,她满身是血,头颅高高的扬起,苍白瘦削的脸上缓缓绽出一抹疯狂而诡异的笑容。
她定定地看着他,嘴唇蠕动着,缓缓吐出了三个字:“我爱你。”
明明是世上最温情的话语,从她口中说出,却仿佛带着从地狱深处蔓延而来的恐惧与寒冷,一瞬间袭裹了他全身。
林珩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大口大口的呼吸。
他又做梦了。
距离白琴的事件已经过去了三个月,原本已从生活中逐渐淡去的影子,却因为一个梦又变得清晰了起来。
他坐在床上,慢慢的平复着自己的心跳。
作为一个中规中矩,从小没有犯过什么大错的人来说,白琴的事件对于林珩是一次很大的冲击。他一方面同情着白琴不幸的遭遇,另一方面又对白琴的所作所为感到震惊和恐惧。
这几个月以来,他并不愿意去深思关于白琴的事情。
潜意识里,他总觉得白琴变成最终那个样子,跟自己有脱不开的关系。这种感觉让他时常会感到愧疚,莫名的不安和罪恶感。
他无法正视这样的感觉,只能选择回避。因而,他也回避了白琴事件中众多的疑点。
首先,当初他在浴室里洗澡的时候,透过磨砂玻璃所看到的门外人影是否就是白琴?如果是,那么她为什么会悄悄出现在自己的寝室,一句话不说却又默默的离开?
其次,倘若按照南郁城所说,在案件进行的过程中,自己曾经存在生命危险,那么既然已知凶手是白琴,以白琴对自己的感情,不应当会对自己下手。
并且,倘若她真的对自己动过杀机,那在南郁城出现之前,她有太多的机会可以干掉自己。
然而她却没有。既然没有,那么南郁城所说的危险,又是从哪里来的?
第三,在这个案件中,还有一个隐形杀手,也就是那个挖心的人。他的存在虽然对于整个案情的开展并没有大的影响,但是却为案情增加了一丝扑朔迷离的因素。这个人究竟是谁?他挖心的目的是什么?他是否就是南郁城口中所说的那个幕后人?而南郁城为什么在提到他的时候表现得如此讳莫如深?南郁城所说的危险,是否就是因为这个人?
第四,醉酒误入小树林的那一晚,自己究竟是真的时隔多年再次梦游,还是别有隐情?
第五,也是最关键的一点。
南郁城为什么从一开始就认定凶手是白琴?
按照南郁城所说,之所以怀疑白琴是凶手,是因为凶手夺取了受害人的眼睛和耳朵。这种对五官的剥离可以炼制一种让人“重塑”的药物。
白琴需要这种药,是因为她想要借此改变自己一直以来的生活,想要抹杀掉过去的自己,重头再来。
可关键是,南郁城所说的一切都没有问题。但,他怎么知道白琴希望重头开始呢?!
他所有的推断,都有一个前提条件。
这个前提就是:他必须要对白琴的生活非常了解,清楚的知道她缺少什么,她需求什么。因此,当受害人的尸体上呈现出五官缺失这样的特征的时候,他才会迅速的将目光放到白琴的身上!
但是倘若这样说来,那么岂不是南郁城在案件发生之前,就曾经认识白琴?!
可是这也说不通。
以南郁城那样的性格,作为一名警察,如果他早就知道白琴身处在那样的环境下,他必定不会坐视不理。他会想办法让白琴从她父亲手中脱离出来。而倘若他真的这么做了,那么后来的一切也就不会发生。
因此,“南郁城在案件发生之前就认识白琴”,这个假设是解释不通的。
那如果不是这样,南郁城究竟又是如何判定白琴是凶手的呢?
对于这些问题,林珩从来没有向南郁城开口求证。一方面是出于自己的逃避心理,另一方面,是他不愿意去猜忌南郁城。虽然很多事情无法解释,但他愿意往好的方向去想,毕竟像白琴这样的事件毕竟是少数,生活中是没有这么多跌宕起伏的事故的。他愿意相信平淡的生活会把他的疑虑磨平,让他慢慢的恢复到从前那样简单而充实的生活中。
然而,三个月过去了。他以为自己已经开始忘记的时候,却发现其实这些事情一直都没有从他脑海中散去。它们始终顽固的盘踞在那里,得不到答案,就永远不会终止。
想到这里,林珩一把掀开被子,从床上站了起来。
他决定破罐子破摔。
走到阳台上,南郁城正靠着墙抽烟。
他的烟瘾很大,每天会抽一到两包烟,但他身上的烟味很淡,混合着他惯常使用青草味沐浴液,让林珩每次靠近他的时候,都有一种微醺的错觉。
“醒了?”南郁城见他来了,将烟头捻灭:“你是打算今天就走?”
林父前两日给林珩打了电话,再三嘱咐林珩今年记得回老家去祭祖。原因是他自己今年因为生意的缘故在外地出差,无法分身。并且按照往年的情况,祭祖一般都需要一周左右,像林老爷这种常年不着家的人,让他放弃自己数百万的生意,花一周的时间呆在乡下,就为了拜祭一个死去多年的祖宗,在林老爷的字典里面,这种低效率零收益的事情,显然是没有实际操作价值的。
因此,这种没有实际操作价值的事情,从林珩成年开始,就完全的落到了他的头上。
林父这一脉是比较传统的老式家族,每隔一年都会有一次全家性的祭祖活动。地点是林珩现在所处的这座城市辖内的某个地级市名下的小镇上。小镇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再加上祭祖涉及到看黄历、选时辰种种麻烦事,因此一般情况下林家人都会提前几天到场,顺便联络家人感情,来回大约是一周左右的时间。
前几天林父打电话来说起这件事的时候南郁城也在场,正好听到了他们的通话,林珩便大致的跟他解释了一下。恰好南郁城最近在忙着查一个地下停车场的案子,平日里也少有在家,因此对于林珩离开一周的事情并没有太大的反应。
今日正好是林珩准备回老家的日子,原本打算一早起来就收拾行李准备离开,没想到头一天晚上做了这么一个梦,让他一觉醒来心烦意乱,直冲冲的跑到南郁城面前,这才想起来自己今天原本的安排。
“啊,对。是的。”林珩的脑袋有一瞬间的卡壳,原本组织好的语句突然被打乱,思绪就绕到祭祖的事上去了,一时间竟忘了自己刚才想要说些什么。
“行李收拾好了么?”南郁城瞥了一眼房间里,林珩的床就在他的床旁边,中间隔了一条供一人行走的通道。此时林珩的床上乱糟糟的一片,被子床单都还未整理,显然这人是一起来就凑到了自己的面前。
想到这里,南郁城不知道为何忽然心情愉悦了一些,挑起嘴角揶揄道:“你这一大早慌慌张张的冲过来做什么?尿床了?”
“你才尿床!”林珩的思绪又一次被他打断,有些恼怒。迟疑了一下,想要开口将自己这段时间的疑问一股脑的抛出来,然而再一想,却又觉得现在这个时机不太合适。
今天毕竟要赶着回家祭祖,时间本身就匆忙,要问也不会迅速就得到一个满意的答案。不如等到自己祭祖回来之后,选个时间两人好好的谈谈。
想到这里,他便道:“我就是想来问问你,我这几天走了,你自己知道上哪找吃的去吧?”他这句话问出口之前也没多想,原本就是为了转移话题,避免引起南郁城的疑心。没想到南郁城听到后,脸上的笑意更重:“你怕我饿死?”
“谁担心你这个。我就是怕有些人吃惯了我的手艺,我一走就茶不思饭不想,什么事也做不下去。”他贫,林珩也跟着贫。
“有道理。”谁知南郁城听完竟然点点头:“那不然我跟你一起去吧。”
“啊?”林珩傻眼。
“就这么决定了。我去收拾东西。”南郁城说着,便越过他进了房间,从柜子里提出一个行李箱来,当真开始收拾东西。
“喂喂。”林珩跟在他后面叫道:“我是去祭祖,不是去旅游,你跟着我去做什么?!”
“蹭饭啊。”南郁城说得理所当然。
“你不是手头有案子么?能放你就这么走了?”林珩不甘心,继续劝。
“哦,你说那个停车场闹鬼的案子?”南郁城停下动作,偏头想了一下:“已经破了。就是个小鬼没事喜欢半夜去那里踢球。”
“你说的小鬼……是真的……小鬼?”正式搬进南郁城家后没几天,林珩就被南郁城家里的五只鬼给吓得够呛,后来在林珩的强烈要求下,南郁城不得不将那几只在自己家里住习惯了的鬼给赶了出去。原本以为经历过这一次,林珩至少对鬼魂一类的畏惧会少一些,没想到仍然是谈之色变。
南郁城在心里叹了口气,淡淡的解释:“嗯。七岁大的小男孩,车祸死的。死的时候就在那个停车场。”他从柜子里取出几件衣服放到箱子里,又回头去看林珩:“还不去收拾?你不是赶时间?”
“啊,哦哦。”林珩一怔,连忙回头收拾东西。一边收拾一边不死心的问:“你真的要跟我去啊?”
“嗯。”
“那我怎么跟他们介绍你呢?”林珩踟蹰。
“随你。”
“室友?朋友?同学?”林珩不依不饶。
南郁城被他念叨得有些不耐烦,手上动作一顿。回过头来看着他,一字一顿道:“男朋友。”
林珩下巴都快掉了下来:“你你你……你说什么?”
“我是男的,又跟你住了这么久,勉强算是朋友了吧?不是男朋友是什么?”说话间,他已经干脆利落的收拾好了箱子,将拉链拉拢,大功告成的坐到了一旁,笑道:“怎么,不愿意?”
林珩讷讷的说不出反驳的话。
☆、chapter 2
两人办事效率都不低,很快的便将该收拾的东西都收拾好了。之前林珩考虑到回老家的路程比较偏僻,没有直达的车辆,带着行李转车也很麻烦,因此还专程去找父亲借了一辆车过来,现在看来倒是用不上了。有南郁城在,开车的事情基本上轮不到他的头上。
林珩也乐得清闲,跟南郁城说了地址,南郁城调出导航,根本不需要他指路,一路上非常悠闲自在。
因为头一天晚上接连做梦,林珩睡得并不好,上了车很快就开始犯困。南郁城看他脑袋一点一点的靠在车窗上,有些烦躁:“你要困就去后面睡。”
林珩“哦”了一声,南郁城停下车,他便迷迷糊糊的跑到后座去蜷着,随着汽车轻微的颠簸,很快的就睡着了。
这一觉睡得很好。醒来的时候车已经停下,林珩看了看外面,应该已经到老家的小镇边缘了。
南郁城将车停在路边,自己靠着车门在静静的抽烟,林珩坐在车内默默的盯着他发了一会儿呆,然后才从车里探出头去:“你怎么把车停在这里?”
南郁城弹了弹烟灰,漫不经心道:“不认路。”
林珩乐了:“导航没用了?”
“它能把我带到这里已经算是超常发挥了。”南郁城瞥了一眼车内已经关闭的导航:“这里太偏僻,导航只能把我带到小镇边缘,接下来要怎么走就得靠你了。”说到这里,他淡淡的看了看了林珩:“睡醒了?”
难道他一直在等着自己醒过来指路?想到这里,林珩有些不好意思:“嗯,昨晚没睡好,太困。”顿了顿,他又道:“你等了我多久?”
“就一会儿。”南郁城把烟捻灭,转身上了车,一面发动一面说:“指路吧。咱们早点到了地方吃饭。饿死了。”
林珩这才低头去看时间,已经下午四点了。他们从早上十一点出发,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五个小时,早上出门的时候两人匆忙吃了些东西随便垫垫肚子,到现在也的确早该饿了。
但按照林珩以往回老家的经验,从他所在的地方开车到老家的住所,四个小时就绰绰有余,而现在已经花了五个多小时他们却还在小镇边缘,那么不难想象,南郁城至少停下车等了自己一个多小时的时间。
要是自己一直不醒,那他岂不是要饿着肚子一直等下去?
不知为何,这样的念头一冒出来,林珩的心里就是一阵说不出的甜蜜。
有了林珩指路,两个人很快便到了林珩的老家。
老家的房子位于小镇的边上。北面临河,南朝小镇。东向是一望无际的田地,往西去则还有一大片的竹林,每到夏季的时候,躲到竹林里去总是显得格外凉爽。
房子是几十年前建的小楼。两层高,四方形的院子,前后两道门。前门朝着小镇的方向,后门则靠着外边的小河。出门不过百十来步就是河边。
林珩小时候曾经在这里住过一段时间,对周围的一切也算是颇为熟悉。到了这附近,便跟南郁城讲了自己家族的一些旧史:
用来修房子的这块地是从太祖爷爷那一代传下来的,有将近两百年的历史。
原本这块地上盖的是一座古旧的四合院,是以前太祖爷爷那辈做地主的时候修建的,非常气派,在当地颇有盛名。然而时日渐久,中间又有几次家道凋落,没能好好修整过这屋子,渐渐的便有些破败。而几十年前一场地震下来,就使得整个院子几乎变成了一片废墟。
那会儿林珩的爷爷正是年轻的时候。拿着祖爷爷留下的遗产在外面闯荡了二十年,带着老婆孩子衣锦还乡,正好遇上以前的老宅子彻底垮塌,爷爷大手一挥,就决定在这片空地上盖一幢小楼。
然而因为爷爷当年在外面闯荡,习惯了大城市的生活节奏,回到小镇上没有呆多长时间,便又拖家带口的搬了出去。
而跟爷爷一母同胞的弟弟则留了下来,就住在爷爷盖起来的这幢房子里。爷爷每年也都会回到这里来拜祭祖宗。再到后来改革开放,人们的思想也有了变化,小镇里的人也慢慢开始往外跑,到最后就剩下爷爷的弟弟,也就是林珩的叔祖父仍然坚持住在那个地方。
后来爷爷去世,林珩的父亲不知与叔祖父他们这一家是有了什么矛盾,渐渐的往来便少了。只剩下每年一次的祭祖倒是会按时出现。然而近来这几年,因为林珩成年,林父便将这些事全权交给了林珩,自己则再也没有在老家露过面了。
爷爷还在世的时候,林珩曾经陪爷爷回到这里来住过一两个月的时间。在林珩的印象中,叔祖父一家都非常热情,除了二叔家里跟自己年纪差不多大的那个堂哥始终不太待见自己之外,其他的亲戚对自己一向也是很好的。因此对于回老家,林珩也感到十分的愉快。
“也就是说,你爷爷这一脉,现在就只剩下你和你父亲了?”南郁城听完他的讲述,道:“你叔祖父那边倒是人丁更兴旺一些。”
“嗯。爷爷只娶过奶奶一个媳妇。奶奶身体不好,生了我爸之后就再也不能怀孕,爷爷也不强求,所以咱们家这一脉确实比较单薄。”林珩说着就想起自己二叔家的那个堂哥,忍不住叹了口气:“叔祖父那边虽然有一男一女,但姑妈因为身体的原因不能生育,二叔有个儿子,可从小到大却一向不省心,偷鸡摸狗的事没少做。”
“这么一来,倒还是你们家好。”南郁城挑起嘴角一笑:“至少教出来的儿子还是有模有样。”
“那是。”林珩毫不客气的收下了他的称赞,随即手往右边岔路口一指:“那边,进去就是了。”
拐过那到路口,一座明黄色的小楼房就出现在了眼前。
林珩他们抵达的时候,门口已经有人在那里等待好一阵子了。
林珩一看到那个人影,便立马从车窗探出头去挥了挥手:“姑父!”
那人却没有林珩这么兴奋,只在远处淡淡的点了点头,给他们指了一个方向,示意南郁城将车停到那边去。
林珩到门口的时候就下了车,南郁城独自将车开过去停好。回来的时候就见到林珩正在大门口跟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站在一起,聊得很开心。
那个男人乍一看跟林珩有些相像,都是清俊的五官,儒雅温和的气质。然而再仔细观察,便能发觉两人的不同。
那男人带着一副眼镜,四十五岁左右,一米八的个子,偏瘦,眼角有细微的皱纹,笑的时候很含蓄,却总有一种疏离的意味。
而在他对面的林珩,虽然也是一副清俊的模样,性格却是实实在在的温和善良,心地好,人老实,是个一眼就能看穿的人。
正这么想着,南郁城忽然听到林珩说的一段话:
“……嗯,就是我一个朋友。他从小在城市里长大,没见过乡下的景象,稀罕得不得了,非要跟着我来。”林珩背对着南郁城,可劲儿的跟自己的姑父瞎编:“所以这次我就带他来看看,反正咱们祭祖他可以自己玩自己的,也互不影响。”
南郁城站在他身后,没吭声,默默的想着,或许这人也没那么老实?
“你这个朋友应该已经工作了吧?是什么行业的?”林珩原本以为姑父在问自己,正准备回答,忽然觉得有些不对。
姑父的视线是往上看的。
林珩这才觉得头顶的光线有些暗,他抬起头,南郁城正似笑非笑的看着他。
看了几秒,这才笑着转头对姑父道:“我是警察。就是来这里随便看看。”
姑父一怔,随机立马笑道:“警察好,为国为民,有出息,哈哈。”
三个人闲谈了几句,姑父便带着他们进了院子。
林珩的姑父名叫曹思云,与林珩的姑妈林泽宜结婚已经将近二十年,虽然婚后没有子女,但夫妻感情一向不错。林泽宜是个泼辣的性子,在外面从来不肯吃亏,而曹思云又是儒雅温和的人,两者相遇,外人都以为曹思云定驾驭不住这母老虎,没想到林泽宜偏偏最听曹思云的话。在外面仍然是一马当先女中豪杰,回到家里立刻就变成小鸟依人夫唱妇随。两人和和美美的过了这么多年,倒真没出过什么矛盾,算是林珩眼中的一对模范夫妻。
“你二叔他们的车在半路上抛锚了。刚才给我打电话,本来说好一起吃晚饭,这么看来估计得今晚才能到。”曹思云领着林珩上了二楼,一面走一面道:“一会儿你们就先吃了饭早点休息,今天开了这么久的车也累了。明天再陪你们在附近好好走走。”
“谢谢姑父。”林珩笑道:“每年祭祖都是你负责忙上忙下,要是你不出面安排,我和二叔恐怕只能坐在一起干瞪眼了。”
“唉,说什么话。你二叔性格直,让他操心这些事那是为难他。反正我横竖没事,帮你们打理打理不是挺好?”说道这里,他将两人领到了二楼,推开了其中一扇门。
“小珩你还是住这间屋子?你往年都是住的这里,我估计你也习惯了。”见林珩点点头,曹思云又回头去看南郁城:“小南就跟我来这边吧。我带你去你的房间。”
曹思云这话一说完,林珩立马“噗”的一声笑了出来:“小南,哈哈哈哈。”
南郁城回头不轻不重的看了他一眼,林珩表情一僵,立马对曹思云道:“呃,姑父,你叫他郁城就好了。”
曹思云笑呵呵的点头,领着南郁城过去了。
林家的这幢小楼只有两层,并且修建成了类似四合院的形式,两边两栋侧楼,中间一栋主楼,主楼与侧楼之间由直角拐弯的楼道连接在一起。林珩的房间在左侧楼道尽头,而南郁城的房间正好就在右侧楼道尽头。两人的房间隔了一段距离遥遥相对,站在门口的阳台上,正好面对面可以看到对方。
进了房间,林珩将带来的东西整理好放入柜子里,就将房间的窗户打开,趴在窗边看着外面的景象。
林珩窗户正好是在小院大门的正上方,透过窗户,可以看到院外他们来时经过的那一条小道,还有不远处田地里金色的麦子。风一阵拂过,那麦子就宛如浪潮高低起伏,衬着背后金色的夕阳,美不胜收。
他趴在窗台上看了一会儿,忽然察觉到身后有些动静,就转过头去。
南郁城正靠在门边静静的凝视着他。
他的身影背光,看不清表情,只觉得那一双眼睛黑黢黢的,仿佛深深的望进了自己的灵魂里去。
林珩看着他,心照不宣的笑了:“下去吃饭?”
南郁城没吭声。林珩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走吧。要饿死了。”
☆、chapter 3
吃饭的时候,叔祖父没有露面。
曹思云说最近因为天气太热,叔祖父年纪大了,气候稍微有些变化便吃不下饭,精神也不济,就留在房间里,等晚上饿了再让保姆准备些东西上去。
姑母林泽宜也没有出现,据说是到镇上去见见多年前的一个老友,等到晚上二叔回来的时候她再过来。
林珩默默的吃着饭,听着姑父跟他解释这些,心里慢慢的开始觉得有些不舒服。
以前年纪小的时候,总觉得父亲这一边的家人,虽然接触不算很多,但是对待自己也是非常热情温和的。小时候自己想要什么,只要稍微撒个娇,都会有叔叔姑母轮流来满足。然而年纪大了之后,或许是确实平时接触得太少,难得见一次,他们也都是客客气气的,礼数周到,察觉不出有什么不妥。
林珩在生活里神经有些大条,别人对着他笑,他便觉得别人是善意,殊不知同一张笑脸下面藏的是千百种不同的心思。
因此,当这一次回老家,以往对自己十分亲厚的几个亲人都没有露面的时候,林珩便感到有些失落和沮丧。
他第一次觉得,或许在叔祖父他们这一家人的心里,自己当真没有多少分量。
这么想着,他很快便吃完了饭,回到房间里。
南郁城因为下午开了几个小时的车,有些疲惫,吃完饭便回房间打算休息,林珩左右无事,就打开电视来看了看。乡下没有网络,无法上网,房间里虽然有一台小彩电,但能收到的频道太少,林珩看了一会儿便觉得没劲,索性也关了灯躺到床上睡觉。
这一觉迷迷糊糊的就睡到了晚上。再醒过来已经将近九点。
他听到隔壁的房间里传来说话的声音,声音略低,是他姑母和二叔在说话。
姑母性格泼辣,说话时嗓门自然也大,此时即使压低了一些,却还是很清晰的传到了林珩耳朵里。
只听她道:“哥,这个是思云上次去外地出差,专门给你带回来的。据说治疗脱发效果特别好,你回头试试啊。”
“嗯,你放着吧。我有别的事跟你说。”二叔道。
“这次你也看见了吧,又是小珩来的。自从小珩成年,泽承就再也没回来祭祖。他这是打算记恨咱们一辈子?”二叔叹了一口气:“当初的事情,谁也说不清楚对错。这么多年来,我也没觉得有多少愧疚,但是……我总是忘不了那个女人看着我的样子。”
“唉,哥你别想了,事情都过去这么多年了。连小珩都这么大了,你还提这事儿做什么呢?”姑母劝道:“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你就放在心里就得了,再过个几十年,咱们兄妹俩一死,还有谁知道这件事?你啊,就是喜欢给自己找不痛快。”
“跟你说件事,你可别笑话我。”二叔的声音里有些沧桑:“前几年我去外地出差,碰见一个瞎了眼的算命师父,我当时就站在路边上等车,那瞎眼的师父从我面前走过去,正好他前面有块大石头,我见他看不见,就提醒了他一声。他特别感激,就帮我看了相。”
“说实在的,我以前从来不信这些乱七八糟的。但是当时他看过之后,就说我前半生杀戮过重,害过一个女人和一个未出世的孩子,我当时听了就是大震。这种事情只有你我二人知道,怎么会有外人晓得?然后我又听他说,我这下半辈子要多做好事积德,我造的罪孽太深,那个女人一直没有放过我,一直在我身边盯着,一旦我再犯下任何差错,她就……”说道这里,二叔打了个哆嗦,没有再继续下去。
安静了一会儿,他喑哑道:“我这两年,一直在努力改正自己的暴脾气,也一直在努力做点好事。但是,不管我怎么做,我每天晚上都会梦见她!一闭眼就是她站在那个地方笑,笑!一直在笑!小宜,我这一辈子,就害过这么一个人,可就这一个人,要害我一辈子!”
听到这里,隔壁的房间里忽然传来咚咚的敲门声。原本情绪激动的二叔猛地收声,随后是开门声,屋外的人是曹思云。
“小宜,这么晚了,咱们回去睡觉吧,不要打扰哥休息。有什么事明天再说。”曹思云对林泽宜道。
林泽宜应了一声,跟着曹思云出去了。隔壁的房间里又恢复了平静。
林珩坐在漆黑的屋子里,没有开灯。
他在消化刚才听到的内容。
林珩长到这么大,一直以为自己的家庭虽然不算幸福,但是至少和谐。
别的有钱人家里常常出现的小三外遇,在他们家里却从来没有过。虽然林珩的母亲早逝,但在林珩的记忆里,母亲还在世的时候,父母的感情就一直非常稳定。甚至于母亲去世后这么多年,父亲也从来没有想过再娶。就连外面也没有包养过别的女人。
林父是个非常有风度的英俊男人,像他这样有钱又死了老婆的男人自然会有女人前仆后继的想要凑到他身边,然而他却从来没有动过这样的心思。他对自己的私生活严苛到了近乎残酷的地步,有时连林珩也忍不住唏嘘,母亲倒是手一撒就潇洒的走了,留下父亲一个人独自面对漫漫的人生,却再也放不开心再去接受另一个人。
他曾经劝过父亲重新再娶一个女人回家,他并不介意多一个继母。然而父亲只是淡淡的看了他一眼,却没有回答。从那之后,林珩也没有再提过这样的话题。
然而,刚才二叔的那番话,却彻底颠覆了他一直以来所看到的世界。
按照二叔的说法,在二叔年轻的时候,曾经害死过一个有身孕的女人,并且因为这个女人的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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