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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结草衔环,效之以死

    神武军步军员额一千二百人——同小半年前、吴浩拿到委札之时是一样的;马军,史弥远初许时为三百人,现八百人,员额有了大幅度的增长,原因呢,自然是吴浩与蒙古交易,自己弄到了马。
    两条专业运马船,已经跑了两趟原为金有、现为蒙据的中都路(现京、津一带),先后运回了近六百匹马,除去路上的耗损,活蹦乱跳的入了编的,有五百五十八匹,加上朝廷下拨的三百五十五匹,以及从其他渠道弄到的二十六匹,目下,神武军有马(指战马,不计用以辎重运输的川马、滇马)九百三十九匹。
    对于增加步军员额,朝廷是慎重的,不过,你既然自己能弄到马,加强马军建设,无任支持,于是,一次过给神武军增加了五百的马军员额。
    不过,目下,神武马军,并未满编,只有六百余人,原因不是招不够、或训练不出足够的骑手,而是马不够。
    咦?员额八百,有马九百三十九匹,如何不够?
    备用马不够。
    照萧近山、扎木合的标准,一骑手至少配备用马一匹——若是蒙古、塔塔儿,一骑手配二三匹备用马呢!然这实在办不到,目下,神武军的标准,是二骑手合配备用马一匹,因此,六百的员额,暂时就是上限了。
    步军倒是满员了,不过,也是刚刚才满员的。
    前文说过,南宋军队朽败,士兵社会地位低下,老百姓不爱当兵吃粮,不过,这是就普通部队而言,神武军挂在殿前司名下,照御林军的标准出粮,待遇远超普通部队,对于普通百姓,还是有吸引力的,如果愿意,旬月之间就可以满编,拖了小半年才满编,不是老百姓的要求高,而是吴统制的要求高。
    对于神武军的兵源,吴浩有两个最基本的要求。
    其一,必是绍兴府人氏;或者,虽非绍兴府人氏但已在山阴县定居较长一段时日,如王进功、徐江、鲁二甲者。
    这个要求看似“排外”,但自有其必要性。
    赴淮东后,神武军会迅速扩军,相当一段时间内,兵源以及对手,基本上都是淮东、山东人氏,吴浩很需要一支“子弟兵”以为神武军之核心,保证神武军的最基本稳定。
    何为“子弟”?同乡即为“子弟”,相同的籍贯,是忠诚的天然保证。
    事实上,即便到了二十一世纪,“同乡”,依然是一个人最重要的的人际资源之一;十三世纪,就更不必说了。
    其二,忠厚老实,吃苦耐劳。
    南宋商品经济发达,社会上,闲散人员很多,但这种人,大多油滑浮浪;“忠厚老实,吃苦耐劳”,只能求之于地道的农民。
    前文说过,到了南宋中后期,土地兼并严重,自耕农愈来愈少,所谓农民,以佃农为主,吴浩为招到足够数量的符合要求的兵源,就不能不“夺佃”。
    这个“夺佃”,不是地主将佃户从承租的土地上赶走,而是吴统制将佃户自地主的土地上“夺”过来。
    待遇虽有吸引力,但佃农不是想投军就能投军的,佃农对地主的人身依附性不是很强,但经济依附性强——主要是债务缠身。
    这一层,前文已连篇累牍的说过了。
    吴浩欲“夺佃”,就得想法子替佃农解除债务。
    法子简单,但成本很高——就是替佃户还债啦。
    当然,怎么还,大有讲究,并不是照着地主手上的数字,要多少,给多少。
    首先,吴浩建立了一个“神武基金”,号称,专门“解神武军兵士之后顾忧”。
    基金最初的本金,来源如下:
    其一,吴浩自己的身家,以及黄达“报效”的田土。
    其二,山阴县的“助军”。
    上乘宗败逃,知山阴县周宗赶来慰问,吴浩婉拒“犒赏”,周宗很识相,改“犒赏”为“助军”,而且,数目大幅增加——到了他权限的上限。
    周宗此举,主要是发自内心的感激:
    若不是吴浩,上乘宗闹大发了,他这个知山阴县,铁定要丢官;事实上,丢官还算好的,若上乘宗攻破了府城呢?
    如是,性命保不保的住,都两说!
    其三,神武军的“开办费”以及吴浩吃的“空饷”。
    除了吴统制本人,神武军一个员额还没入编呢,上头就拨下来三个月满编员额的粮饷,名为“开办费”,其实是落统制个人腰包的,这笔钱,吴浩扫数拨入“神武基金”。
    之后每个月,神武军都是按照一千二百人的满编员额领取粮饷,可是,前头已经说过了,神武步军是刚刚才满员的,这小半年的“空饷”,吴浩亦扫数拨入“神武基金”。
    其四,购买、改造运马船,以及同蒙古的马匹海贸,都是有花头的,一切浮盈,吴浩都拨入“神武基金”。
    替加入神武军的佃农还债,所费皆出于“神武基金”。
    接下来,就是同地主们讨价还价了。
    吴浩的开价是:还本,不付息。
    这个开价……挺狠的。
    天底下借贷,没有不付息的,区别只在利息高低;且利滚利的,许多佃农的欠债,利息的占比,已远远超过本金,不付息,真当我们开善堂的吗?
    吴浩的理由是:上乘宗之乱,本统制一手敉平,不然的话,你们就算开善堂,也只好在阴曹地府开;本统制破家办“吴团”,救了你们身家性命,你们就算不感激,不“报效”,这个费用,也该多少分担一点罢?
    这……说的好像也有点儿道理?
    本统制给你们两个选择:
    其一,一次过拿一大笔出来,算是“助军”,如是,本统制以后就不罗唣你啦。
    其二,你的佃户若投神武军,其欠债,还本,不付息。
    二择其一罢!
    本统制好心提醒你们一句:神武军的员额,不过一千二百人,整个绍兴府,有多少大户?多少佃户?摊到你头上的,能有几个佃户?
    再者说了,这一千二百人,也不可能都是佃农,总有些自耕农以及别的行当的人士罢?
    还是那句话,摊到你头上的,能有几个佃户?
    你算算这个账嘛!
    其一、其二,若您都不乐意,我也不能硬抢,但请您放心,日子还长着,我总法子,叫您吐更多的血出来,不信,且走着瞧!
    吴统制的原话,不是介样说,但意思就是介个意思。
    吴浩先从平水乡下手,非常顺利,所有的大户都选择了“其二”,没有一个例外的。
    毕竟,一来,吴统制在平水乡,已是必须仰视的存在;二来,大户们承认,吴浩确实算是救了他们的性命。
    有了平水乡“打样”,后面的就好办了:
    那谁谁谁、谁谁谁,统统没二话,咋到了你这里,就这般啰嗦?
    山阴县也派出吏役,帮着忽悠:
    神武军已经差不多满编啦,没剩几个员额啦,说不定,一个都摊不到你头上!画这个押,不过走个过场而已!
    就这样,一个大户、一个大户,一个乡、一个乡,一路忽悠过去。
    虽然神武军招兵面向整个绍兴府,但限于地理交通和信息传播,应征的,主要还是山阴、会稽二县人士,其中,佃农们应征的积极性爆棚,小半年内,前后竟达两万之众,吴浩得以从从容容,精中选精。
    被选中的,无不以为自己的祖坟冒青烟;没被选中的,跌足而已。
    吴浩所获,不仅仅是精中选精,更是这班佃农出身的部下的死忠——统制替我们还清了欠债,自然结草衔环,效之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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