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眠不休地寻找灵流浓厚的地方,经十天确定地点在妖族中的一片海域。
他目不交睫地在海岸上用灵血为媒画阵,经三天三夜画完了最后繁复的一笔。
他单膝跪在阵中,以自己为阵眼,开始召唤早归剑。
九柄早归剑缓缓接连现世,有一剑出,白羽便有一声不离,待到九剑齐聚,他已满脸泪痕。
他用尽所有修为灌注入阵,狂风骤起卷满肩白发,天地失色,天边惊雷和海潮同步滚滚而来。
九柄早归剑齐声龙吟,呼啸着全部合并,剑身全部化为碎片,白羽逆风仰首,眼睛里淌出血珠,一眨不眨地看着阵中。
大浪卷起拍岸边石,溅起千点浪花——千点浪花骤然定格在空中,借一束阳光折射出千簇极光。
极光中踏出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白羽忘了呼吸,睁着酸胀到要爆炸的眼睛望着,那人沐着新生的阳光如一片羽毛般在空中悬浮,眉心没有心魔印,通身无一丝魔气,浓密的睫毛一颤,睁开了如同黑曜石的眼眸。
他略带茫然地看了天与海,视线落到白羽身上时,眼里含笑也泛了红。
“好久不见啊。”
白羽眼泪夺眶而出,阵法消失,他张开手等待他从空中落下来,不过一刹那,消散了三百年的爱人回到了他怀中。
“白发三千丈,但你还是这么好看。”邹翎窝在他怀里,含着鼻音轻快地笑起来,“归许,大狗,主人,你希望我怎么叫你好啊?”
白羽哭得简直要噎住,紧紧抱着他闷吼:“已复婚了,当然是叫夫君!!”
这是他的“剑灵”。
是他的爱侣。
是早归。
是不离。
你终于早早归来。
我们终于可以不必分离。
作者有话说:
小情侣千里送行,万里相会,正文到这里就结束啦!撒花!
搓搓手康康接下来搓哪个番外好⊙▽⊙
第43章 番外兰笑(一)
“爽的是小狗,疼的是主人”
1.
兰衡自记事起, 一切生活便都是循规蹈矩,周遭一片祥和,慈师友邻, 修行顺畅, 无波无浪。
只是行走问道间,似乎总觉得此身僵硬,双手双脚上有牵引的重线, 牵着他不疾不徐、从容淡定地向前走。
不太对, 但必须对。
兰衡想不太通,不知这份异样感是否是与生俱来的缺陷, 但他生性豁达宽柔, 想不通便不纠结了。他心中也没有什么大志, 只想做剑魂山中一普通修士, 有能共进退的同门,有能把酒言欢的朋友知音,有能共度一生的道侣, 少来摘青梅,老来簪合欢, 平平淡淡一生,便是良辰好景。
怀揣这样平淡的愿景到弱冠, 一场骤然爆发的战争飓风卷跑了他的一切设想, 将他平平无奇的寡淡日常碾成齑粉。
那位曾经惊艳天下的逍遥宗首徒怀瑾自甘堕落与魔族为伍, 入魔后带领魔族入人族如入无人之境, 所到之处血火并起。剑魂山作为三大宗之一, 本是能抵御魔族的主力, 却在战乱时掀起内讧。
兰衡从不知剑魂山光鲜亮丽的背后是五毒俱全的乱象。掌门师尊与大长老的怨仇, 师祖与三长老的情仇纠葛, 甚至还有师娘与某师弟的纠缠,狗血怒溅。
惶然之时,魔族又在剑魂山内爆了一个秘密,此事成了内讧的最大乱因。
兰衡是在那时知道自己是至阳炉鼎。
也知道了至纯炉鼎是个取不尽用不坏的至好法宝。
很快,他在周围那些同门、朋友眼中看到了奇怪的眼神。在他们眼中,他似乎非人,是供人使用的器物,而非一个曾经一起修炼求道的活生生的人。
世之崩道,溃之人心,大抵如此。
他半生所学是剑魂山术法秘籍里的君子之道,而世道告诉他,所学不过是纸上谈兵。
世道还告诉他,他生来不平凡——往下三流走的不平凡。
剑魂山内讧不过二十七天,每一天入夜他都不敢闭上眼,怕这一闭眼,再睁开眼时便是地狱。
好在即便世道大崩,也总有不改心志的奇人,七十二个内门弟子,白羽师兄一人冷着棺材脸握着剑守在他周遭,守了二十七日。
二十七日后,魔族来袭。
来的魔族分两批,一批主屠戮,以怀瑾为王,一批主掠夺,以覆面具的红衣魔头为主。兰衡在白羽的掩护下冲出了怀瑾的战队,但在后者的围剿下无处可逃。
那魔头还未以真面目示人,就凭着一双眼角上挑的清亮眼眸,自魔族中鹤立鸡群。
他弯着笑意盈盈的漂亮眼睛,推出一个又一个下属当肉盾,简单粗暴地让白羽战到透支力竭,随后,趁着白羽露出破绽,猩红的本命长刀从脊背中抽离,一刀飞起向前,精准地,炽热地,狠辣地割开了兰衡的脖颈。
——那一刀横贯了他的脖颈,也横亘了他三百年的噩梦。
魔头哼着小曲拖着他离开,不让他好死也不让他好活,像拖着一只宰到一半的家畜,悠哉悠哉地准备放干他的血。
他就这样被拖到了魔族领域,扔到魔族的灵宠窟里,红衣魔头低下头端详他,像是到此时才看清了他的伤口何其致命。
魔头一边摘下面具,一边用一种苦恼、困惑、委屈、天真的语气对他说:“你怎么这么不经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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