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江学淮在背包里塞了几本书,穿了外套就要往宿舍外面走出去。
同寝室的同学本来埋在书海里,刚好抬起头来,就看见轻哼着诗歌准备往外走的江学淮。
他疑惑的问:「学淮,你要去哪里?」
心情很好的江学淮嘴角弯起幸福的角度:「回家。」
室友疑惑:「下礼拜的大考,你已经准备好了吗?」
江学淮露出温润儒雅的微笑:「考试重要,回家更重要。」
室友开始怀疑人生了,他拚死拚活,每天除了念书念书还是念书,而江学淮却每个星期都回家,还能每次考试考第一。
江学淮选择念的神学院是一家以课业超重闻名并注重学生品格的学校,学校的学生就算是二十四小时不吃不喝不睡,也未必能完成作业。
于是,整个学校每个学生都是一直念书念书,除了念书之外,就是念书。
在学校要取得高分,就是把书全部背下来,只是念的很熟,还是不够。
在这种高压环境下,江学淮每个星期都还是固定要回家,和妻儿相处。
在所有人念书的时间都不够的情形下,江学淮却每个星期都回家,让他们更不可思议的是,他每星期都回家还能每次考试都考第一名,这简直不是人类。
念神学院的人,不管你之前学歷有多高,最高都只能从硕士开始念。
要知道,江学淮虽然是学霸,但他们也不差,他们也是各名牌大学毕业,或硕士或博士,或从国外名校毕业的学霸。
可他们二十四小时不断的念书,放弃所有娱乐,可那个每个星期都还回家,享受天伦的人,竟然还是拿第一。
江学淮坚持每个星期都回家这件事,引起了神学院,院长夫人的注意。
她想见见罗怀馨,看看她有什么魅力,让他们神学院最优秀的学生,每星期都一定要回家。
后来院长夫人看见罗怀馨,终于明白江学淮为什么坚持每星期一定要回
院长夫人看着清纯温柔美丽的罗怀馨:「我以前只觉得谁能嫁给学淮很好命,看见你才发现有福气的是学淮。」
院长夫人认识罗怀馨后也知道她有服事恩赐。
江学淮毕业后,很多教会对他拋出橄欖枝,他和罗怀馨商量去处。
依照现实分析,对江学淮最有利的是,他毕业的神学会所在的城市。
毕竟是首府,教会有钱又有同学们,有充足的人脉资金,拥有最好的前景。
然而,如果依照罗怀馨的选择,她当然希望选的是娘家所在的城市,那里也有教会对他们发出热烈的邀请,希望他们能够去牧会。
而江学淮最希望的是去美国继续念神学的博士班,毕竟,对他而言,他最爱的就是看书。
于是,他们把前面的道路放在上帝手中,用祷告寻求指引。
首先,江学淮带着江采森到美国先念几个月的书,回国后,江采森反对去美国念书。
「我的朋友都在这里,我不想去美国念书。」
江采音一听,立刻附和:「我也不要去美国。」
江学淮很无奈的看着他的一双儿女,虽然他很希望去美国念博士班。
但是,对他而言,最重要的是他的妻子和儿女,既然,他们都不愿意陪他去美国,他就只好留下来陪他们。
既然知道去美国念书的路不通,只要再考虑下一条路。
虽然罗怀馨想要去娘家所在的教会,但她还是放在祷告中,她愿意顺服上帝的旨意,而不是走她自己的道路。
于是,当k市教会的人邀请他们去恳谈时,她和江学淮祷告,如果教会的人把飞机票钱给他们的时候,是用信封装,他们就去那个教会牧会,如果直接拿现金,没用信封装,他们就知道他们要去的不是这个教会。
结果,接待他们的医生执事,招待他们去五星级最好的饭店,显得诚意十足。
但当他们离开的时候,给他们的飞机费却是直接拿,没装信封。
罗怀馨一看就知道,上帝对他们的带领不在那里。
对罗怀馨而言,她最不愿意去的城市,是谢秀莉所在的城市。
对江学淮而言,虽然那里是他生长的城市,可是,父母亲都已经不在了,回去的意义不大。
但是,很奇怪的,当他们每次为那个城市祷告的时候都会哭。
虽然对他们而言,神学院所在的城市的教会,是又好又有钱,又有同学。
但他们的感动,就是罗怀馨最不想去的地方。
最后,他们决定遵从上帝的旨意,去了那个令他们有感动的城市。
第三十四章
同类推荐:
临高启明、
穷鬼的上下两千年、
弃狗(强制1v1)、
进入恋爱循环以后(NP)、
大隋风云、
黑网行动、
最强雇佣军、
漫威里的灵能百分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