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桐也该告辞了,一直看着向楠,她莫名:“你不回学校,这是干吗?等我啊?”
“你不回去吗?我们正好顺路。”
向楠能说她不想回吗?开玩笑,有这么个如花似玉的男朋友,喝得微醺,她还能一走了之?是向桐傻还是她傻?
程如珩没醉,但也不能开车,他说:“我叫车送你们吧。”
“向桐你先回吧,我……”向楠指指猫笼,“我再逗逗猫。”
向桐一时五味杂陈,他走了之后,她还会走?他又不是三岁小孩,这么容易糊弄。
他隐晦地说:“行吧,你注意安全。”
都是成年人了,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别随便搞大肚子就行了。他是这个意思,她听得懂。
反正,在向桐走后,向楠直接抱住程如珩,伸出一根手指,挠着他的下巴,“程老师,我今天不走了吧?”
跟他做|爱,不比做操什么的有意思?
大抵是残留的酒精扰乱了向来自恃的程如珩的神经,他居然没拒绝,“我明天早上送你回家换衣服。”
“嗯……好。”
他低头,啄了啄她的额头,鼻头,下巴,然后,手臂横过她的腰后,拉她贴近自己,彼此的口腔里都带有淡淡的酒气。
相似的,湿热的气息彻底地融合。
来来睁着溜圆的眼珠子,看着那两只对她来说堪比巨物的人类。
不过显然,他们没有威胁性,硬要说有的话,那就是对彼此而言,互相咬着对方的嘴巴,是要吃掉吗?
她年纪还小,没到发情期,自然也不能理解,他们为什么抱着抱着,就开始动手了。
不过,还没看明白他们要做什么,他们已经离开了。
还传来一道关门声,把本就害怕的她,又吓得往里缩了缩。
向楠伸手摘掉程如珩的眼镜,他不戴也不影响生活,但一般情况下,他还是会戴。毫不夸张地说,她从未见过戴眼镜比他更好看的男人,无论现实还是网络。
一瞬间的视线模糊,让他的目光飘忽了一下。
又重新聚焦,盯着她的脸。
常人言,灯月之下看佳人,比白曰更胜十倍。
一躺一坐,不过躺的是程如珩,被看的也是他。他扶着她的腰,没有作声。
向楠拎着眼镜腿儿,又给他戴上,在他耳边轻轻地说:“程老师,待会儿别取了吧,想让你戴着眼镜和我做。”
衬衫,金丝眼镜,因为用力,额角、手臂爆起青筋,肩胛肌肉鼓起,组合起来,就是“斯文败类”。
想想就很刺激。
她从来不知道,自己还有这样的癖好。还得感谢程如珩,开发了她的潜力。
不过倒也正常得很,谁没有点不能言说的,也许有些变态的小嗜好呢。
在运动上,向楠有着不错的天赋,这一项运动也不例外。
即便是第一次尝试,她也凭借着柔韧的腰力,以及极强的领悟力,令彼此都得到了超凡的快乐。
向楠坐着还不想下来,出了一身汗,体内的火和初冬的空气对冲着,像刚跑完八百,急促的心跳需要得到缓冲,她仰着下巴,微微喘息。
好爽啊,真是赛过活神仙。
程如珩的衣衫不见凌乱,只是敞开,她将手按在他的心口,又向下滑动,感受他蓬勃的生命力,轻声细语:“程老师,喜欢吗?”
他闭了闭眼,“我看你是只顾自己舒服了。”
向楠翻身,腿成八字形,“那换我接待你呀。”
作者有话说:
灯月之下看佳人,比白曰更胜十倍。——《封神演义》
第42章 第四十二阵风
◎衣服之下,任我造作,是吧?◎
程如珩摘下用过的这一个, 手握住,用平时的节奏上上下下,再换上新的, 缓缓地推入。
目光透过薄薄的镜片,凝住她的眼。
他看见她眼里两簇狂乱的小火苗, 随着动作飘忽着, 叫她:“向楠。”
她攀着他的肩,他们后脖颈都出了汗, 还有脊背, 一触,满手的滑,几乎抓不住, 像下雨后的泥潭,捉泥鳅,捉也捉不到。
伸手摸着他的眉心,他鼻头上的小痣,本陷在情欢之中的脸, 因此多了几分俏皮, “嗯?”
“和我谈恋爱这段时间, 你开心吗?”
他声音沉沉, 染着几分喑哑之色, 像一段音符在空腔里的嗡鸣。
感情不是做学术研究,方向错了,还可以即时调整。他们没那么多试错的机会。
受着向楠的推动,发展得太快, 他心里始终没底。好比一篇论文, 仓促写就, 交上去审查,总疑心是否漏洞百出。
主观情感上,他是想和她这么一直谈下去的,一切稳定的时候,顺理成章走向婚姻。客观现实呢?
“开心啊。”向楠笑着,看了他的表情,说,“程老师,你是不是没有安全感啊?”
程如珩以沉默作答。
她又问:“你是不是受向桐的影响了?”
“我生活很单调,几乎是学校家里两点一线,我只有书,也许你会觉得无聊。”
晚上在餐桌上,向桐讲了很多向楠过去的事,那些程如珩不为所知的,丰富多彩的经历。
高中毕业,她就和几个朋友去西藏旅行,她去过酒吧、迪厅,去攀岩馆,去射击场,甚至还尝试过蹦极,尽管那次她被吓得脸都白了。
在学校里,她经常和男生一块儿打球,她一米七二的个子,不比那些男生矮多少。
后来大三课少,她偶尔还会去短途旅行,去徒步爬山,去骑行。
得亏家里经济条件过得去,不然真经不起她这么造。
向桐说,要不是她这么好玩,也不至于考个那么普通的本科,一次奖学金都没拿过,哦,还连个男朋友都没有。
向楠觉得他是揭她的短,程如珩却觉得,她所处的那个世界,是五光十色,是生机勃勃的。
他们之间像有一道泾渭分明的界限,好似西王母拿金簪划的那一道天河。本该是全然没有交集的两个人,因她的主动,有了他们如今这么紧密相连的关系。
太过相似的人不适合在一起,太过迥异的人也同样不适合在一起。
“说归说,程老师,你别停啊。”
向楠扭着腰胯,急促地喘了几下,“谁说你无聊的?你这里,”她点点他的心口,“这里,”到了太阳穴,“有的是乾坤,精彩着呢,我羡慕还来不及,怎么会嫌你无聊?”
“我没你那么会说大道理,但是我知道的是,我很喜欢你,如果‘喜欢’这个词不够有力度,那就是我爱你。”
对于情绪的表达,向楠很大方,她的喜怒哀乐,总是愿意和人分享。
她又说:“向阳处的老板和老板娘,也不是一挂人啊,他们俩感情就好极了。”
她知道,程如珩就是会在想多,她神经粗,可他是敏感的人。
不应该是她想东想西,然后他安慰她吗?怎么他们俩好像掉了个个儿。
程如珩抱着她,没有回答,或者他的行动其实就是答案,他紧紧抱着她,一下下地往深处凿。
空气之中浮动的气味愈发浓烈,像经过盛夏阳光催发的花香。
“说你爱我,”向楠说,几乎是命令式的,“程如珩,我要你说你爱我。”
他的唇贴着她的耳垂,亲密得宛如共生,嗓音是酒酿数年般的醇厚,“向楠,我爱你。”
凌晨时分,向楠睡得迷迷糊糊,忽然感到一阵温热,她以为是做过两次爱后的余韵,初时也没在意。
可它还在汨汨地往外流。
她伸手一摸,湿湿的,递到鼻下一闻,有淡淡的血腥味。
向楠一激灵睁开眼,血腥味?!
借稀薄的月光看,指腹沾着深色。她急忙起身,按亮灯,还没等她叫程如珩,他已经被她的动静惊醒了。
“我我我,我提前来例假了。”
她掀被,想看床单有没有被她弄脏,结果看见他腿上也沾了血迹。
那么脏的东西,沾到他身上,她简直要晕过去。
怎么这么巧?大半夜的,又在他家,一点应对措施都没有。
“没事,”程如珩抽纸擦了擦,下床穿裤子,“我去帮你买,你把你常用的品牌和规格发给我,你先清理一下。”
“好。”
他走后,向楠连忙把床单拆下来,万幸,发现及时,床垫没脏。
她在桶里放满水,把床单团成团,浸进去,泡一会儿,血迹一搓就掉了。
明嘉庭苑地理位置不错,附近有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程如珩跑过去。值班的是个年轻女孩,看到一个一身黑的男人推门闯进来,吓了一跳。
“请问有这个吗?”他将手机拿过去。
女孩看清他,认出来,偶尔值白班会见到他,因他长得帅,有了深刻印象,当时还和同事开玩笑,说要找他要微信。
她又将目光移去屏幕上,大半夜买卫生巾,一看就是帮女朋友或者妻子跑腿,心里遗憾,嘴上说:“这个品牌的卫生巾我们店里没有,拿其他的夜用款可以吗?”
程如珩说:“可以,劳你帮忙选一款最好的,我不太了解。”
“好的好的。”
女孩走到货架,拿了几包,回头对他说:“护垫、日用我都帮你拿了,整个月经期都用得到的。”
程如珩颔首,“谢谢。”
顿了顿,又说:“麻烦你再拿一包一次性内裤。”
他结完账,匆匆离去,女孩看着他的背影,不由羡慕起他的女朋友来。
趁南风 第4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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