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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花之公主

    在罗格斯巧妙的操控下,那些花瓣宛如一簇巨大的云朵悬浮在巨魔部落之上。
    这个时候,我远远地看到,许多巨魔正在向天空望去。
    当罗格斯的法术停止后,那些失去了支持的花瓣纷纷下落,好像粉红色雪片一样落在巨魔部落中。
    罗格斯考虑的很周到,为了防止漏网之鱼,迷胧树上一半的迷胧花都被吹走,迷胧花的覆盖范围要比巨魔部落的面积大一圈。
    当花瓣落定的时候,我所能看见的巨魔全部倒地不起。好厉害的麻葯啊,简直是杀人越货、打家劫舍必备之物啊。
    巧儿、香香和王昭君虽然身在群芳谱中,被我设定为无法自由出入,但却能看到外面的一切,也能跟我交流。
    这个时候香香拼命地大喊:“恩公哥哥,我要吃花花,我没吃过迷胧花,让我出去。”她急的直跺脚,精致的小皮靴踢的“得得”直响。
    没办法,我只能把她放出来,不过被迷胧花弄晕的话,可别怪我偷偷吃豆腐
    香香从群芳谱出来后,先是狠狠地吸了一口气,然后说:“好香啊,香香喜欢。”
    接着,惊人的一幕发生了:只见香香张开小巧的嘴,抬头对着迷胧树轻轻吸了一口气,就见迷胧树上所有的迷胧花都像活了一样,全部自动脱落,飞向香香的小嘴。那些迷胧花排成长长的队伍,以极快的速度钻入香香的嘴中,看的我胆战心惊。
    天哪,那么多花进入香香的肚子里,难道我们家的香香要变成一个肥硕的巨无霸?
    显然,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当最后一瓣花进入香香的嘴里后,她的体型依然没有发生变化。
    香香心满意足地拍着小肚皮,懒洋洋地说:“真好吃,花儿们都很高兴和香香在一起。今天吃的真饱,香香要睡觉了”香香说完,就迷迷糊糊地钻入群芳谱,昏昏睡去。
    厉害,香香现在绝对可以说是花之公主了,连那么厉害的花朵都能降服。
    一旁的安娜苦笑道:“我本来还想开花后再取一些种子,没想到全被香香吃了。”安娜是不会真的责怪香香的。
    “对了,安娜,迷胧香能让那些巨魔昏迷多久?”我这才想起问题的关键。
    “普通生物最少昏迷三天,这些巨魔,最少能昏迷一天,足够我们对付巨魔领袖。”安娜非常自信。
    “既然如此,那我们就在伟大的艾莉斯阁下的带领下,杀向巨魔部落!”我实在不爽艾莉斯那种莫名其妙的正义感。
    “哼!”艾莉斯冷哼一声,拔出鞘中长剑,向巨魔部落前进。
    迷胧香果然厉害,我们一路向前,看到的只有杂乱无章的巨魔,个个昏迷不醒。而我们的目标自然是巨魔部落中最大的那座石屋。
    说那里是石屋倒也委屈了,因为那屋子虽然怎么看都是用石头胡乱搭建,但若论占地面积和高大程度,绝对不比精灵宫殿差,唯一欠缺的就是精美和那么一点点儿安全感。
    想想一座巨大的宫殿如果是用各种石料和木材随便搭建而不是靠技术精心建造的,那那座宫殿会随时变成坟场。
    那位巨魔领袖如果不死在我们手上,一定会死在豆腐渣工程上,这点我毫不怀疑。
    事到如今,八阶以下的巨魔都昏迷不醒,巨魔领袖肯定发现了异常,但却不从里面走出来,这更值得我们防备。
    走在队伍前面的,自然是正义的愤青艾莉斯,而我和罗格斯明智地走在安娜和天界圣虎娜娜的后面,位于最后面,美其名曰断后。
    白虎娜娜一个劲儿地埋怨:“真是肮脏的种族,臭死了,回去一定要好好洗个澡。安娜,你可一定要仔细地清洁我的毛啊。”它几乎每走一步都迟疑一下,明显是在寻找更干净的地方落脚。
    安娜微笑不语,只是轻抚虎背,看样子是习惯了白虎娜娜的刁蛮。
    我们在离“乱石”宫殿不远处停了下来,白痴一般的艾莉斯居然高声喊道:“邪恶的巨魔首领,出来受死!我要将你彻底从这个世界抹除,为我死去的同胞报仇”
    在艾莉斯胡言乱语之际,卑鄙无耻的罗格斯居然召唤出骸骨纳迦和一头我没见过的人形怪物。
    那头怪物如同粗制滥造的泥人,身高两米,只能看到四肢、躯干和头部,至于面部则模糊不清,空有人类轮廓。那人形怪物的黑色皮肤似乎是火山岩,皮肤下面隐隐有暗红色的液体流动,看着令人非常不舒服。
    罗格斯一招手,骸骨纳迦立即气势汹汹地扑向躺在地上的巨魔,每一刀都能砍下一头巨魔的脑袋,宛如一台名牌杀戮机器。
    而那个人形怪物则跟吸尘器一样跟在骸骨纳迦身后,骸骨纳迦每杀死一头巨魔,他就张口喷出一道鲜红的血雾。那血雾宛如一条灵活的长舌,卷起巨魔的尸体后,就连同尸体一起返回人形怪物的口中。
    人形怪物有着奇特的能力,被血雾卷起的巨魔尸体在靠近他的嘴时,马上神奇地变小,最后竟能完全被人形怪物吞吃。那人形怪物吞食了数百具尸体后,肚子没有增大分毫,只是面目和身体却稍微清晰了起来,但看起来仍然像是小孩子随手捏的工艺品。
    罗格斯在一旁叹气:“不够啊,这些尸体还不足以让哈那斯成长。”
    一旁的安娜却皱眉道:“队长,我从那个怪物身上感觉到了强大的邪恶气息,那个怪物带着黄泉深处才有的污秽之气,恐怕大有来历。”
    我笑着说:“难道你认为罗格斯那个家伙会有天使作为手下吗?巫妖总有奇怪的法术,没有必要惊讶。”
    我又转头对罗格斯说:“在泰恩斯回归之前,我先把元素之卷借给你了,如果弄丢了,那你只要拿出等值的家当赔偿就行,我这个人很好说话呃,忘说了,是等值十倍的家当。我可不想听那个笨女人唠叨,你直接把那座宫殿弄塌,然后痛痛快快打一仗,拿了萨弗拉斯权杖就去找红龙法瑞玛卡斯。我不用说你也应该知道,萨弗拉斯权杖将作为我借你使用元素之卷的报酬。唉,我真是一个慷慨的亡灵引导者啊。”
    我发现,我这个人似乎很快就能适应周围的环境,一向谦虚的我在罗格斯不断的吹捧下,也学会了开玩笑地自夸几句。
    罗格斯没有表现出一点儿不满,他点头说:“一切全凭大人吩咐。”
    说完,罗格斯手持元素之卷,连续放出六七阶土系魔法“地动山摇”“大地震术”地面顿时传来轰隆隆的声音,那做豆腐渣宫殿剧烈地摇晃起来,不断地有巨石从宫殿的顶端脱落。
    罗格斯纵然曾是修习全系魔法的紫袍大法师,但所能接触的魔法终究有限,自身掌握的魔法也终究有限。他掌握的魔法数量远比不上号称记载着所有元素魔法的元素之卷。
    以罗格斯的智力加级别,发一个八阶以下的魔法几乎不超过半秒钟,得了元素之卷的他简直是如虎添翼。巫妖的不死法术自然不比元素法术差,但问题在于巫妖的法术以高阶居多,在罗格斯没有超阶之前,一天能使用的高阶不死法术不会超过六个。巫妖只有到了超阶才能发挥更大的威力。
    当然,有了元素之卷的罗格斯只要有时间,他几乎可以连续不断地施展元素之卷中的高阶元素魔法,前提是他有足够的智力和法术值维持魔法的消耗。
    那两个土系魔法刚进行到一半,豆腐渣宫殿就轰然倒塌,还原为大量的石块。伴随着四处飞扬的尘土,石堆之下传来愤怒地吼叫。
    只见石堆之中华光大作,石堆下像有炸葯爆炸一样,一块块石头被巨大的力量炸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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