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爱情需要调情,没有调情的爱情缺少一点味道。小张经常与刘护士常常当着大庭广众的面“虐狗”,不仅在言语上,而且在常常表现在行动上。刘大脑袋看不惯这个,忍不住提醒他:谨慎能捕千秋蝉、小心驶得万年船。爱情是老火粥,不是快餐方便面,着急撒狗粮,狗都嫌腻歪。与小张想比,我与徐曼就矜持多了。除了偶尔交流一下心得,甚至连抛媚眼这等事都没有。
事实上,我并没有经历过干柴烈火似的爱情。我与陈潇潇的初恋,也显得过于平淡。
我们是在图书馆里认识的。我还记得那一天下着雪,图书馆里突然挤进来许多取暖的学生。他们来图书馆,多半是打情骂俏,与看书无关。三三两两的小情侣,彼此靠在一起。男生看《尤利西斯》,女生看《战争与和平》,书都拿倒了,还在装爱情文艺范,我对此类感到不耻!
我是一个真正爱读书的人,想当年我一个星期走马观花看了22本名著,当然也不乏《源氏物语》、《金瓶梅》、《失乐园》这类禁书。我的舍友王勇则完全把禁书当成生理教科书去看。快毕业的时候,我发现他的右手明显比左手粗壮,上臂肌肉明显发达。
那一天,我在靠近窗口的一个位置看书。我端着一本《艾略特》诗选猛啃,希望把自己变成艾略特,希望有朝一日能够在荒原上盖一所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房子。我还曾模仿《荒原》写了一首《沙漠》,其中有这么一句记忆深刻:季风来到这里,想要把它变成沼泽!我把它当做一种不期而遇的爱情去描写,也许我也能遇到自己的“季风”。
偏偏就是这么邪门!我的诗写到一半的时候,邻桌来了一个女孩,就是陈潇潇。其实,她并不是很漂亮,属于那种百花丛中较为朴素的一朵。她拿着一本《世界美术史》,大本彩页版的那种……然后坐下来,认认真真地一页一页地翻。
真正喜欢读书的人,都是正襟危坐、端着图书。小说大概90秒钟翻一页,图册大概60秒钟翻一页。她翻书的时间,几乎在50秒到70秒之间。这样读书,才能通过神经把信息传回大脑,再经过大脑转化变为知识。王勇则是将文字信息转化为动态画面,然后将动态画面转化为生理发泄。所以,我坚持认为,陈潇潇是一个爱读书的女孩。
她看完一本之后,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起身找其他书。就在这个时候,一对避雪的情侣占了她的位置。她拿着一本《摄影世界》的杂志来到我的对面,继续看书。
此后的两个小时,我与她发生了6次对眼,三次眼神交流,两次微笑,但是没有发生语言上的交流。后来,我看到她的笔记本上赫然写着“药学”两个大字,我才知道她是我隔壁系的。
《摄影世界》看完之后,想必担心自己的座位被不良情侣占领,于是她才开口:“同学,你帮我看一下位子吧,谢谢!”
“好的,没有问题。”
于是我把一本《保罗策兰诗选》丢在她的座位上,然后继续看书。
她回来后,非常礼貌地对我表示感谢。我猜想,这女孩家教一定很好,一定出自文人家庭。
下午六点,图书馆关门,学校餐厅开饭。
那些饿瘪肚子的小情侣们,恩爱秀多了,体能消耗快,需要及时补充蛋白质和碳水化合物,听到铃响,他们像非洲难民那样,飞一样地奔出图书馆。此时,陈潇潇开话了,她对我说:“同学,谢谢你帮我占位。要不这样吧,我请你吃饭!”
“干嘛这么客气?还是我请你吧!”
因为一顿饭,我与陈潇潇成了书友。
因书结缘,显得高雅;因生理结缘,显得低俗。我一直认为,我的初恋高雅得如同出淤泥而不染的荷叶,濯清涟而不妖的莲花。陈潇潇也确实不是俗物,凡是玫瑰、巧克力、哈根达斯、慕斯蛋糕,统统不喜欢。她唯一喜欢的,就是让我写诗给她。
有一段时间,我诗意大发,一天时间连续写下20首十四行。她给我一个“熊抱”,不能免俗地送上一个吻。
“李伟,你好有才,我好崇拜你!”
这句话让我重心不稳、走路差点踩到香蕉皮。但是我坚信,我是一个意志坚定的人,将来一定能够成为一名做手术手不抖的医生。
我与陈潇潇的恋情持续了一年半,期间没有除拉手、拥抱、接吻之外的逾越之举。王勇对我的评价是:千年修来的君子。如果换成他,早就告别了处子之身。陈潇潇喜欢看电影,我常常陪她看电影。她最喜欢看恐怖片,是纯粹意义的喜欢。另外一些男生带女生看恐怕片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拥抱,顺便耍耍流氓。事实上,解剖课远比恐怖片更为恐怖。
我与陈潇潇因为缺少调情,分手的时候也就没有撕心裂肺、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失恋。刘大脑袋提醒小张悠着点,就不是不想看到“爱情悲剧”。就像某些药物说明书写道:遵医服用,请勿过量服用。
下班之后,徐曼主动约我,说去一家西餐厅吃西餐。我换了一件格子衬衣,就是跟陈贝贝相亲时穿的那件。我认为,这种款就是专门为相亲、约会而量身定做的。穿上它之后,身体的荷尔蒙会起变化,能够通过毛孔释放出一种雄性动物的性提示激素,告诉前来约会的雌性动物“你丫准备好了吗?老子等不及了,赶紧切入正题吧!”
谦谦君子变成彪悍流氓也是一瞬间的事。但是到我这里,就发生了延迟。陈潇潇曾经用“柏拉图”形容我:“灵魂是狂热的,肉体是冰冷的。”世界上,似乎并不存在这种恒温冷血动物……
坐在西餐厅的一个角落,我与徐曼有点面面相觑的感觉。她看着我拿着刀叉切牛肉的表情,似乎就像盯着手术台上主刀医生手起刀落切开患者结缔组织时的表情,既鬼魅又神秘。仿佛告诉你:坚持一会,牛排就可以吃完了,成功就在眼前。
这是我与徐曼确定关系的第三天。但是这一天,除了头疼和头疗,似乎平淡地让我忘掉了除此之外发生的一切。我的脑子里似乎幻化出两个角色。君子对我说:“哥们,继续保持,只有把她当成莲,才能做她身边的荷叶。”小人对我讲:“你丫就一****,还不赶紧领她上床,等待何时?女人都是肉体和**支配的动物……上一次床就能情定终身!”君子与小人分别在我大脑左右半球的沟壑上比拼剑术,大战三百回合,最后君子胜出!我吃完牛排,看到徐曼脸上的笑容,除了两个酒窝,并无其他。
三十二章 图书馆里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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