惭愧!读了诛仙才5章就来写鉴赏,见谅!
前两天爸爸借来一本杂志——梦想者,我也没太在意,就放在了一边。昨天夜里11点左右实在是睡不着了,就拿起梦想者看了起来,里面有一部长篇连载——诛仙。我大脑里在回想,在哪里见过诛仙不是红袖里的吗?赶快到红袖里查,果然有!我趴在床上看了起来
首先出场的是张小凡,看起来就是那么平凡,其实他的骨子里还是透着一股子不平凡的劲儿。尤其是第十六章的结局让我大吃一惊。“就那么轻轻的、微微的,像是沉眠酗酒方才醒来一般的,动了一下!”我心里一阵欢喜,张小凡前面吃了那么多的苦(做厨师,又被师傅打),这回也该尝尝甜头了,烧火棍动了一下意味着什么?也就是说小凡已经达到第四层了,和杜必书一样了!
张小凡,名字就显得他很平凡,可许多人不都是从一个普普通通的人而成为一个风流人物的吗?这不禁使我想起了杨排风,一个烧火的丫头,最后成为了一代女豪杰。
现仍不解的是,为什么田不易和苏茹那么厉害,而他们所教出的弟子却是那么的(嘿嘿),像现在的老师一样,自己是那么出色,可他们的学生却不成器,也难怪田不易天天绷着脸了。然而,田灵儿一出场便一下子让我感觉到了一种快感。尤其是她和林惊羽进行较量的那一段,实在是精彩极了!
现在,我甚至觉得张小凡和现实生活中的某些人极其的相似。他们平凡,对于一些事情很容易满足,不管别人怎么说,他就满足了。小凡小,才十四岁,对于一些事情他懂得很少,年龄小,在其他师哥的眼里,他是最笨的。但小凡却不是那么在乎,再加上田灵儿给他的帮助,小凡最后就不会再是一个小凡人了。
诛仙中有趣儿的情节实在太多了。光看两个宠物间的发展,便看得出,现在社会上是一种怎样的关系了。小凡的小猴子小灰怕田不易的狗——大黄,但小灰为了能和大黄套近乎,竟然拿着一根香喷喷的肉骨头给大黄,大黄被小灰收买了,它们竟然成了朋友。现在的社会上,贿赂已经是很常见的事情了,真没想到就连动物都是那么有心眼
看到齐昊这个人物,我心里不由自主地佩服起来,他的武功实在高强啊!这世界上的高人还真的不少呢,他们出类拔萃,不管在哪一方面都那么优秀,总让人感到十全十美。
仍不明的,杜必书所找到的宝物为什么会是sai子呢?田不易也大骂他,说他朽木不可雕。给他一年的时间,结果他又贪玩了半年,竟拿回了一副赌博的工具!
我想:杜必书拿回赌博的工具一定有他自己的用途吧。因为人不管做什么事情都有他自己的意图,不论是什么事情都不会随便做出来的。
田不易的脾气坏到了极点了,我估计那也是让徒弟们气的,在这些人里,哪一个成气候了?入门那么长时间,一点长进都没有。可刚刚练习三年的林惊羽就已经超过了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位。对于田不易的愤怒,这么一说倒也情有可原了。
后来看诛仙一直到12点半,实在是太精彩了!可惜书上的连载已经完毕了,心里总有一种急迫感去想看下一章节。可时间的原因,只好熄灯睡觉了。
看了诛仙,自己的不足马上就显露出来了。真是“人比人死,货比货扔。”诛仙前前后后的条理性是那么整齐,而我的作品,一比就显得杂乱,东拉拉西扯扯的,有时上下还不连贯。再次惭愧!
好累!不瞒你们说,我看了“驱物”这个动作后难以忘怀,经常就对着一个物体招招手,可无一物体动弹了。顶多呢,也就是对爸爸妈妈招手时他们会动一动。真的,如果给我一个机会,我就会去习武,那么多风流人物,他们武艺高强极了,真让人羡慕不已。可小说毕竟不是真的,至少玄幻武侠里很少是真的。许多人物是具有代表性的,他可以代表一类人,而那一类人的成功,便是人们对理想的寄托,使人们充满幻想,充满渴望。这时诛仙的地位又升华了,它不仅是一本书了,而是送给人类的一件礼物了。看过它的人无不说好,都期待着下一章节,期待着快些更新,诛仙可以说是人们的精神食粮了。
我相信一定有许多人都喜欢诛仙,他们都认为那的确是一本不容错过的好书。相信诛仙会大卖,并占据中国书刊市场,成为一本最畅销的书籍。诛仙的内容丰富极了,就连妈妈看了以后都爱不释手,说的确是一本好书,再看别的书都没有什么意思了。爸爸听说诛仙不错,也要看。一本好书就是那么的惹人喜爱。
最后总结:诛仙确实不错,许多人物的性格和事迹都值得我们品味,来根据他们而对照自己,也会发现自己本身的不足,弥补缺点,看到别人的长处,来对照自己的短处。
从现在开始,我已经定好了目标,把诛仙作为自己的旗杆。诛仙的确有好多地方值得我去学习,不论是写作方法上,还是在文章的条理性上。
这部书写的太好了,羡慕极了!
品味《诛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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