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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精和土老板[八零] 第100节

    她塑造了一个小明。
    小明这个名字很是大众,就像是小甲一样。
    今天是七夕,小明告白了九十九次,也死了九十九次。他每一次想要向心爱的人告白,都做足了准备,但中间都会发生一些意外。他骑自行车出行,结果太激动车速太快,掉河里去一下子没救过来。他去买花没想到花店里有一种花他过敏,他第一次知道却没在意,结果病发太快呼吸不畅没救过来。
    诸如此类的情况总共发生了九十九次。
    他每一次死亡后,他又重新回到了这一天开始。他坚信,世界在阻止他告白,而他坚定的爱情信念使得他重生了一次又一次。
    他一定要和自己的心爱的人告白,哪怕面对的敌人是这个世界!
    这一回他很是谨慎,既没有选择骑自行车,也没有选择亲自去花店买花。他每一步都小心谨慎,特意没有选蜡烛。因为有一次的死亡,是蜡烛点燃了学校的草坪,造成了一片火海。他被困在草坪上丧失了生命。
    吉他已经准备好,横幅他也拉好。
    他没有选择大白天,因为大白天之前学校有一条狗。那条狗不知道发了什么疯,拼命要来咬他,结果他逃跑的时候摔在石头上,脑袋磕出事,当场没了。
    在傍晚时分,日夜的交替时节,太阳洒下余光,天空是粉色与蓝色夹杂着的最浪漫时刻。大多数的同学在吃饭,而他心爱的姑娘会打了饭回宿舍吃。
    他也没选择太靠近宿舍的位置,因为宿舍楼上不知道会往下掉什么东西。砸到他脑袋上,他人也没了。
    他将花瓣撒成了爱心的形状,拿起了吉他,没有一点松懈。不到最后一秒,永远不能放松。他谨慎又小心,按照自己的计划行事,对着楼上高歌着,并大声喊着:“小红!和我在一起吧!哪怕这个世界反对我和你在一起,也无法阻挡我向你传递爱意!”
    楼上一时间探出了十个小红。
    小明注视着他早已确定的那个宿舍,发现他心爱的小红也探出了头。
    她一袭柔软的长发随风飘着,白色衬衫衣领也被太阳的余光照着,脸好似泛着轻微的红。
    周围和学校里起哄的人呐喊着:“在一起!在一起!”
    就在他以为自己终于要在第一百回 的时候迎来成功,就见他一直以来温柔的小红弯下了腰,从阳台提了一个红盆出来,一盆水泼向他。
    他被浇了一头,还能听到小红用他熟悉的嗓音说着:“同学,你有没有公德心?大家这个点不上课,要么在吃饭,要么在做作业,要么抽空补几分钟觉。你在女寝这里大吵大闹告白?”
    “这个世界反对你,你是以为自己多重要?”
    小明浑身湿透,看着小红转头回了寝室。
    他第一百次告白失败。但他发现自己这一回,终于活下来了。
    桑晓晓一口气写完,盯着结局看了好一会儿。
    傅元宝的牛奶被她不知道什么时候接过并喝完了,空杯放在一旁。手腕上的手表显示的时间说明现在已经有些晚了。屋外就只有野猫的叫喊声。
    小明为什么会不断重生,这是个不需要解释的问题。但她总觉得这个结局差了一点什么。像是一口气上去了,却没有完全放下来。
    憋得慌。
    桑晓晓用笔在自己脸上的酒窝处戳了又戳,戳了又戳。爱情这个东西,她一向来看了不少。人是很奇妙的生物。夫妻一生坎坷,或许到老了在病床前悉心照料着。夫妻恩爱多年,或许一个过世后,另一个转头就找了新人。
    一生相伴,举案齐眉都是罕见。
    像邱岳导演那样不相信真实爱情,反而相信艺术爱情的人很正常。他见过的人更多,里面不少都是有钱人。有钱的人情感关系更是复杂,一生一世一双人说得简单,找一对都得用显微镜。不是说不存在,而是说存在,但难得。
    桑晓晓犹豫了半天,在文章最后写上了两句话:小明晚上躺在床上闭上了眼,等再睁开,他看向床头的日历。今天依旧七夕。
    彻底写完,桑晓晓呼出一口气。
    这个世界不是在反对小明告白。小明或许早就第一次时候就丧失了生命。他不断循环着,试图想要找出一个永远活下去的理由,这个理由就是告白。
    事实上,不断循环的原因,并不是告白。
    爱情也永远不会是生命的全部。
    他在生命的最后一天里可以做任何的事情,包括告白,也包括其它的事情。
    当然,里面更多的东西,其实桑晓晓也没想太多。文章真正发出去后,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理解。只要不是曲解就完全没事。有争议代表有热度,有热度代表着这篇文章是值得探讨的文章。
    “不知道文学艺术要不要?”桑晓晓看着这篇文章,总觉得题材上也算不上新颖,思想上也有点消极,未必是主流喜欢的。毕竟写这篇文章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抵制公共场合告白。
    如果感情到位了还好说,最怕就是后来延生出很多妨碍其他人的告白方式。像蜡烛是明火,真的很容易烧草坪。学校到处都是绿化,很危险。
    大晚上打电话也没人接,桑晓晓收拾了桌面,洗漱后睡下。
    第二天上午上完课,桑晓晓回来就给编辑部打了电话,在电话里就说了一下稿子的问题:“我这一次的稿子有些绕,是一天天死亡一天天循环的。也没太多实际内涵。就讨巧的一篇文章。”
    文学艺术到现在为止,出过很多期杂志,收录过很多期文章。
    听到桑晓晓的内容,曹主编直接笑开:“文学艺术要百花齐放,那才叫文学艺术。您可不要小瞧我们现在的读书人。这个题材早先就有人写过。可惜当时写的人这个题材讲不清楚,所以我们这边稿子也就没用上。要知道时间这东西是很难说的。科学上有很多揣测,文学上则是靠幻想。”
    科幻科幻,便是如此。
    曹主编对桑晓晓的文章很感兴趣:“今天有空拿来我们编辑部么?要是没空,我让人过去拿也成。总比邮寄快一些。我们正在编排版,要是合适校对后之后就能直接用上。”
    桑晓晓下午有课:“你们来人,我告诉你教室。”
    她报了教室的名,曹主编记下后应了。
    桑晓晓搁下电话,转头去吃饭。另一头的曹主编在编辑部里问了声:“谁去趟三木学校?她新的短篇写好了,说是要投稿。”
    没名气的人投稿,信件夹在在一堆里,得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被打开。有名气的人投稿,编辑争先恐后恨不得去拿稿子:“我我,我腿长!骑自行车飞快。”
    “我打车!”
    “你这位同志非常不友好,怎么能因为我们编辑部有钱,就随意开支?这事我不支持。我愿意坐电车去。为公共建设添砖加瓦。”
    曹主编选了个年轻人:“就你去。别把稿子弄丢弄脏了。她那手字,我跟你说以后就是原稿拍卖都有人买。我全留着的。”
    精明还是曹主编精明,众人一时间看向曹主编的眼神都不对了。
    如今首都对于桑晓晓春居的热度还在,对于春居第三个故事的热度却不算高。因为看阳城日报的人数实在有限。当然,桑晓晓的短篇还是有很多人期待的。
    年轻人冲去学校,尊敬从桑晓晓手里接走了稿子,尊敬向桑晓晓说了:“谢谢三木老师。三木老师辛苦了。”周围人看桑晓晓的眼神都不一般。
    桑晓晓平时不声不响,正常上下课,没想到私底下编辑们都是这样对待她的。
    而室友们因为一起选课,一起上下课,见到这一幕,等人走后在边上叽叽喳喳问开了:“晓晓,你写了新文章么?文学艺术就这么用了稿?”
    “哇这待遇。诗刊的编辑什么时候能够对我也这么好?”
    “你可以的。我们不是有几个校友写诗特别厉害,听说出去也都是被叫老师或者先生的。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文章写了什么?”
    三个女人凑一起,真的是极为吵闹。
    桑晓晓皱起眉:“就是普通的一篇文章。”放几十年后简直是到处都用这个梗,十几年梗都不带更新的,就是不断循环几天或者几小时。有的发生在战场有的发生在船上有的发生在公交车上而已。
    方苗很努力握拳:“我这次进了文学社了!以后也要写好文章去发表,然后和桑晓晓一样!”
    她学桑晓晓皱眉,用一模一样的语气说着:“就是普通的一篇文章而已。”
    杜天悦和严露大庭广众之下哈哈拍桌狂笑。
    方苗收敛一些,嘻笑了一声。她原先因为自己家里穷,所以很怕融不进同学。谁想室友人都很好,天天给她塞吃的,和她讲各种文学和电影。她光吸收知识都来不及,哪里还顾得上穷和富的事。
    钱包拮据归拮据,但文学社社长在招新后就说了,往后会提供投稿的一些赚钱途径,要是有突发资金紧张的同学,也可以帮忙联系一些本地的初高中生家长,补课赚点钱。
    写文章到底还是方便些,又能当作业交给老师,又能发表拿钱。
    补课是要定时定点的。她要是钱实在不够再去考虑。
    桑晓晓被室友笑话,抬起头很凶狠:“你们很烦知不知道!”
    室友们听到桑晓晓娇气的凶狠,笑得更加大声。
    桑晓晓所谓的普通文章送到编辑部,很快被大家拿来传阅欣赏。欣赏完后,一个个惊叹:“写得是真有意思啊。”
    “这是想要表达什么?表达不能用爱意裹挟别人?”
    “我觉得表达其实每个人都不是那么重要吧。”
    “我要是重复过一天,那岂不是可以把图书馆的书全部看完!谈什么爱情啊。万一全部看完后,我的时间正常了,那岂不是……嘿嘿,我要出名了。”
    这话题不知不觉就成了,要是能不停过同一天,大家想要干点什么事情。这揣测就和天降五十万,大家要怎么花一样,充满了趣味性以及不可能性。
    曹主编看着文章,觉得三木写文章是真的有趣。
    在某些细节上,总能出其不意来一下。十个小红一起出来,简直画面感都上来了。
    曹主编问负责排版的编辑:“有空的位置么?三木这篇不长,挤一挤塞进去。”
    负责排版的编辑当然乐意,给曹主编比了个手势:“可以。相信我。我就是修改字大小,缩小图片也要把她的文章塞进去。”
    这个月就如桑晓晓所预料一样。
    一篇走红的毕业告白风靡校园后,很快就听到有女生在课堂前闲聊时抱怨:“昨天有个男生到我们寝室楼下来谈吉他。大夏天的,大家穿的都凉快,我当时在床上穿少了点,一往下去发现能看见,吓死我了。”
    “买个帘子吧。拿个布遮一遮。”
    “行了,吉他算好的。我昨天和我高中同学,对面学校的一起出去吃饭。她和我说她们楼下来个拉二胡的。大半夜点个蜡烛拉二胡,她人差点被送走。”
    这些是旁人的想法,而当事人的想法过了几天也传了出来。
    严露消息多,嘀嘀咕咕说着从自家哥那儿得知的事:“我跟你们说,最近那篇文章不是红了嘛,然后有个学校有个告白的,结果女方不想答应,又下不了台。当时被起哄答应了,转头两天分手了。分手就分手,男的要死要活闹得很大。家长正好是隔壁市的,当场就过来学校了。”
    “学生会就这事开会了。”严露摇头,“学校很多学生反映很大。而且有些老师也住学校里,也提出了抗议。现在在想怎么解决呢。”
    桑晓晓觉得很正常。一般来说放在公共场合告白的人,都有些表演心思在心里。他们认定了自己为对方付出很多,当收获不成正比的时候,心态就会失衡。
    初觉或许浪漫,结局未必完美。
    要是傅元宝搞这么一套,桑晓晓一定当场拿出搓衣板,让傅元宝跪下反省。
    快到她的生日,不知道傅元宝打算送什么东西。
    就在桑晓晓生日来临之际,新一期的《文学艺术》发售。文学系的老师同学们很快都传阅起这一期杂志。不管是班里还是宿舍里亦或者是办公室里,都传来一声:“哇,三木的新文章。”
    看完之后,所有人不由自主都用自己家乡话“友善”抒发了一些语助词。
    这一个个告白的方式,好眼熟,这最后拒绝的方式,好刺激,这最后继续的循环,好有意思。
    就在这一天,当又有一个文艺男青年打算在女寝楼下展示自己的音乐素养,他的音才抬了一个头,迎面一盆水泼在他脚前。
    只听楼上传来激动却又扼腕的一声:“啧,没泼到!”
    第95章 【1+2】因为喜欢吧……
    桑晓晓在年轻人一代里再度走红。
    她走在校园里, 都有人认出她并赶紧指给同伴看的。桑晓晓的外貌在新生或者说整个校园里,本身就属出众。不是说别人没有好看的,但一个新生代作家身份, 给她加了无数光环。
    唇红齿白配上柳叶眉,满是江南人的特色, 一颦一笑露出小酒窝, 又着实有着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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