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都拿到了,比同届的同学都快了一年,接下来是不是准备工作了?”
“嗯。”方天晓又低下头,“已经在实习了,毕业证也很快就能拿到了。”
“其实a市很小,这里的家长老想着让孩子以后在本地工作,这么一代代的,却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大。”盛母从自己的包里抽出一张纸放到桌上,“这家店铺的位置我都选好了,人流量大,很适合开小吃店,当然我也不是开善堂的,总不能白送,租金就按市价的一半来算吧……只不过,你要是接下了,能不能答应阿姨一个小小的请求呢?”
方天晓捏紧那张纸,他确实需要这个,姑姑从小抚育他长大,虽然有儿子,也表示不要他赡养,但是……这家店铺的位置太黄金地段了,只要有一点手艺都不至于回不了本,如果租金减半的话,但凡想做生意的抢破头都会上的。
“你是a大毕业,不管在哪里都有企业抢着要。”盛母再次强调,“可是你姑姑不行,她做了半辈子生意,一旦拆迁了家里的收入就断了,更别提你还有个要上大学的弟弟,没错,你是能勉强养着他们,可你不是亲儿子,到底隔着一层,做长辈的心里哪里过意得去,何况你还年轻有为,有远大前程要去拼,要是自己的亲人能够生活安稳的话,工作上也没有后顾之忧……小醒最近跟你闹得很不愉快,我这个当母亲的,私心想着能不能让他不再见你,也就不会总是那么闷闷不乐了……”
方天晓的眼瞳骤缩了下,“就因为这样,就让我离开这里?”
“你也可以选择不离开。”盛母拿着咖啡杯的姿势端庄优雅,“我也只是私心,刚好又有点资本,能够双赢最好,我们这种老人,大半辈子扎根在这,早走不动了,你却还年轻,现在大学生去外地工作的比比皆是,你有什么一定要留在这里的原因吗?”
方天晓攥紧了拳头,“我舍不得家里。”
“孩子迟早要分家呀。”盛母笑了,“除非你有其他舍不下的人。”
“没有。”方天晓喃喃说了一句,拿着那张纸站起来,撕碎,“不过我讨厌别人擅做主张决定我的命运,那会让我觉得,这一趟白活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投雷的小天使们~
☆、第34章
盛母见过很多心高气傲的年轻人,像方天晓这个年纪的男人,初出社会,干大事不够老练,还带着点学生时代的懵懂天真,既自傲又自卑,生怕被老一辈的瞧不起,再这么一刺激,说出点什么失礼的话也不奇怪。
她觉得方天晓还可以再圆滑一点,哪怕找个借口推诿也好,不过那样和稀泥的做法也失了年轻人的锐气,起码现在方天晓还有个小情绪在,让人看着也鲜活。
也不知道儿子是怎么看上他的,倒不是人品不好,而是太正经了,长相倒是端端正正的,却也不算上佳,只能博一个白净斯文的评价,整个人显得清汤寡水,一汪油泼下去最多也就溅起个小水花,这种男人可以跟你过日子,却不适合谈恋爱,而盛醒显然还没有走入婚姻围城的觉悟,大男孩似的,爱玩爱闹,花得很,要是方天晓是个小姑娘的话,她都觉得自己儿子耽误人家了。
她在心里默默叹了口气,收拾好东西站起来,“小方,阿姨不是在为难你,只是在跟你商量,小醒这孩子是我的心头肉,家里宠得无法无天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要什么有什么,但他心肠并不坏,喜欢一个人就念着一个人,我不知道你们是怎么变成现在这样的,可他现在还念着你,昨晚说梦话的时候还念着你的名字呐,我这个当母亲的瞧着心疼……”
方天晓的眼睛不由睁了睁,盛醒睡在他身边的时候一向很乖,薄薄的唇角紧抿着,吻下去的时候抱怨了两声就继续睡了,平日里越张扬的人睡着的时候越安静,跟孩子似的,让人心软得一塌糊涂,其实盛醒很好推,只要养成习惯就好了,如果换做另外一个人,代替他做那些事,亲吻,抚摸,甚至进入……
他不敢再想下去了,怕被那些场景逼疯。
盛母见他脸色忽明忽暗,心想着这孩子也不是没感情的,终究还是忍不住劝了一句,“你们还年轻,磕磕碰碰是难免的,小醒的脾气我也知道,偶尔伏低做小还可以,要是过了那个度,再想哄回来就难了,你要是还喜欢他,就别倔着了。”
方天晓愣了一下,“阿姨……”
盛母敛了敛脸色,她对方天晓并不是特别喜爱,毕竟一般母亲也接受不了男媳妇,她这样只不过爱屋及乌,儿子还藕断丝连的,她对方天晓的态度也厌恶不起来,只能试探劝说,至于成不成,就看他们两个的缘分了。
今天是周末,盛醒懒在家里不用去公司,盛母一从咖啡厅回来就看到他赤着脚躺在沙发里看电视,室内暖气充足,身材修长的男孩子身上只穿着一套宽松的居家服,头发翘翘的,让人见了想摸摸,儿子长相一般随母亲,盛母年轻时也颇招惹了一些流言蜚语,骂她不像良家,她一直想着以后要是生女儿就养得跟女王似的,看谁还敢在背后非议,可惜终究还是只生了儿子,长得倒是招人,就是老招一些不三不四的人,于是她又有些庆幸是个男孩子,总不至于太过吃亏,换做一个女孩子长成这样,出去外面被揩油旁人都会硬说是女方勾引在先。
“妈,你又出去做spa了?”盛醒的手里握着遥控器,懒懒地抬起眼睛看了母亲一眼,“我晚上要出去一趟,可能要晚一点回来。”
盛母对此早就习惯,知道他多半又是去泡夜店了,可是儿子都成年了她还能说什么,幸好盛醒是个懂得分寸的,绝不嗑药,上床都会记得带套,至今没染上什么乱七八糟的病,不过人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盛母想了想,又问他,“上回我让人打包给你带去小方那里的衣服呢?现在你房间里的衣柜都空空落落的,挑不出几件能穿出去的。”
盛醒手里的遥控器差点掉了,“妈,就几件衣服而已。”
他这个人出门不喜欢带乱七八糟的行李,当初跟方天晓同居的时候,干脆甩了一笔钱过去,要方天晓照着自己平时的日常用品购置一份,毛巾,牙刷,喝水要用到的茶杯之类的,至于换洗的衣服,都是盛母现挑好的找人打包送过去,叠得整整齐齐的,不过他一拆开就弄乱了,里头的材质有纯棉的,丝绸的,羊绒的,干洗的,湿洗的,每次他要换衣服,方天晓都一五一十地给他整好了,手洗或者送到专门的干洗店,闻起来的味道干净清爽,盛醒又觉得方天晓这样自己挺过意不去的,要给对方钱补偿,方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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