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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招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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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章红狐小姑娘和命里注定小朋友不准看——嗯,就是这样

    “兀那贼子,不,兀那汉子,你听好了,俺乃是三国温候吕布之后吕方是也!”

    可能是因为刚才邓龙在他数不清楚数的时候帮了他一把,他不能乱骂人家,所以他喊道‘兀那贼子’的时候有些不好意思的红了下脸,转而将称呼换成了‘兀那汉子’。

    邓龙心中暗道:“果然是这货!”

    吕方最初出场是在宋江率着清风山一伙人回梁山的时候遇见的,那时候他跟郭盛两人正在抢夺对影山的所有权,对了,郭盛也是个中二病,他喜欢穿着白衣白甲,同样的也是使用方天画戟,两人也是一样的性格。

    郭盛最后是什么情况书里没说,但这吕方真的是个宝,刚出场时,吕方连祝龙都打不过,曾涂更是能几合打的他乱跑,但是随着其后战斗次数的增多,他的战斗经验也开始变得丰富,吕方的战斗力开始直线飙升。

    到了征方腊的时候,吕方的战斗力已经是达到了杨志的级别,他居然硬顶着石宝打了五十回合。石宝是谁,方腊麾下四元帅之一,那可是使着一柄劈风刀,擅长一颗流星锤,接连杀了索超、邓飞、马麟、燕顺、鲍旭轻易拿下了五杀的人头狗,连关胜都承认自己拿不下他,最多打个平手。

    与那样的石宝打了五十个回合,这是何等的恐怖,而且那时候吕方的武力还没有上升到最顶点,要是等到吕方到了三十多岁的武将最巅峰时那还了得,恐怕吕布复生也不过如此了。

    至于吕方落到在这儿落草为匪的结果说起来倒也是好笑,他本是荆湖潭州人士,从那儿贩了一批生药到山东来卖。卖药本是好买卖,不过想吕方连数数都数不清,他做生意能赚得到钱才是怪事,吕方不仅没赚到钱,连本都亏了,回不了家只能落草干起抢劫的事来。

    “那小子,洒家看你功夫不错,何苦在这儿剪径,不如随俺去大寨里快活如何?”杨志心中起了惜才之心,邓龙还没开口,他便抢先开口道。

    吕方看了一眼杨志不屑的说道:“你大寨里能有什么快活的物事,能有肉吃能有酒喝不成?”

    杨志闻言不由哈哈大笑,邓龙也露出果然如此的神情,这吕方压根不是做强人的料,混的连肉都吃不上了。他手下的那些小喽啰见他们的寨主问出如此丢人的话,也都低下了头去。

    在邓龙的眼中,他们的头上都冒出了一个小框,里面写着:不要问我为什么那么的深沉,因为我们的寨主总他妈的给我们丢脸。

    “青面汉,你笑什么?还有你们低下头作甚?”吕方无所觉的冲着青面问道,看到他手下的小喽啰都低下了头去,他更是有些莫名其妙。

    杨志早认定主意,这吕方是一块未经雕琢的璞玉,他要细细的雕琢此人,眼下尽管吕方对他不算恭敬,他也没有生气的意思。他看了一眼邓龙,得到了他的肯定回答之后便冲着吕方道:“小子,只你要肯去俺们山寨,俺替俺们寨主做主了,酒肉任你吃喝如何?”

    吕方一听杨志这话,连怀疑一下都没有就兴奋的说道:“你说的可是真的!”

    得到了杨志肯定的回答后,他又开口问道:“那俺的这些手下也要加入你们山寨吃肉喝酒!”

    杨志点头:“没问题!”

    “那俺就加入你们山寨了,俺不打了!”吕方也是干脆,听到杨志说大寨里有酒有肉,而且山寨也愿意收下他的手下后便高兴的要加入山寨。

    邓龙点了点头,收下了吕方就相当于收下了未来的一尊超五虎战斗力,这笔买卖还是很赚的,他想了想又朝着吕方说道:“吕方,某听闻这附近还有个爱穿白衣甲的好汉,自称‘赛仁贵’的,不知道吕方你可知道他?”

    “赛仁贵?原来那小子是叫那名字吗?”吕方露出若有所悟的神色,嘴里喃喃,“喜好穿着白衣白甲的俺倒是知道一人,倒不知道是不是寨主说的那人,他也使得一杆好方天画戟,便在前面不远处打劫!”

    邓龙一听这话就能确定那应该是郭盛了,中二病整个水浒能找到几个,恰巧还有个喜好穿白衣甲的在这附近而不是郭盛,这概率太小了。

    郭盛跟吕方算的上是一对好基友,他是蜀中贩水银的商人,跟吕方一样,他也因为太傻太天真而折了本钱,回不了乡。就干脆聚起了一帮人干起了打劫的买卖,对于他邓龙也是印象很深的,因为后世还有人凿穿附会认为他是郭靖的祖宗。

    郭盛的手下跟吕方的手下差不多,都是浑身褴褛,面有菜色,当听到只要加入了二龙山大寨之后就可以吃香的喝辣,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的时候,郭盛也丝毫没有犹豫的扔掉了手中的画戟选择了加入二龙山。

    当然在招揽之前,杨志也稍微的试探了下郭盛的本事。发现这郭盛虽然比不得吕方天资无双,前途无量,但是也勉强能称得上是中上之姿,若是好好培养的话,日后成为一员猛将也不是问题。

    吕方郭盛这两人自然都加入了杨志的马军,成为了杨志手下的两员大将。

    收下了这两员大将,邓龙自然也很高兴,不过跟两个中二病聊天实在不能让他高兴起来,所以聊了会儿他就不再开口,只是听着吕方郭盛这两个中二病互相埋汰,看两人斗嘴的样子,他不得不感慨,这两人真是天生一对啊!最后死都死在一块儿。

    他两人麾下加起来也有一百五十多人,这些人中的大多数都是破了产的农民或者商人,本就无处可去,听说自家寨主要去大寨里吃肉喝酒,那大寨的寨主恩准他们也能去,他们哪里还会犹豫,也都愿去大寨。不过邓龙一行人都骑马,不耐烦等他们,干脆留下了几个骑兵带着他们等待后军,自己一行人则先行向着二龙山而来。

    花了大半天后,邓龙一行人终于赶回了二龙山,现在的二龙山已经空了许多,只有前面山上住着些人,后山则是用来放马的地方,军士们一回山自有那后勤之人将马金属收起来放到了后山上去,而军士们自去歇息不提。

    “邓郎!”知道邓龙回山,李菁菁也早出来迎接,一见到邓龙,她便柔声喊道。

    邓龙将马扔给了属下后,也向着她走去,将她楼入了怀中。

    俺照邓龙的安排,他是准备让李菁菁也去孔家庄居住的,不过李菁菁却不肯而非要住在山上,到现下,山上的家属可能就李菁菁一人了。

    被李菁菁引入房中,邓龙搂着她坐到了床上,眼神一撇却见到房中摆了一件新奇的物事,他好奇的开口道:“这是胡琴吗?”

    李菁菁螓首微点,邓龙的手不老实的在他身上乱摸,让她的脸上不由的带上了一抹潮红。

    “你会拉胡琴?”邓龙看了一眼怀中的玉人,不禁头微微一低,亲到了玉人的耳垂上,嘴中咕哝哝道。

    李菁菁被邓龙这般抚弄之下,鼻息已经慢慢的开始乱了起来,呼吸也是重了起来,耳边闻听到情郎的话,她费了好大的力气才让自己清醒过来:“邓郎,这胡琴乃是奴先前随老父走街串巷卖艺时学会的!”

    “嗯!”怀中玉人突然一声轻哼,原来却是邓龙的手攀上了她的双峰,慢慢的揉捏了起来。

    邓龙半个多月未见荤腥,心中早已燃起了一团火了,手上嘴上的动作不停,口中‘唔唔’的道:“你都会拉些什么曲子呀!”

    邓龙这般挑弄下,李菁菁的眼中也是迷离,如凝脂般的肌肤下,现出丝丝的淡红色,就好似是上好的羊脂玉一般。她抬头向邓龙看去,眼中放出了一道道的情丝,声音好似蜜糖一般粘稠:“邓郎想听什么曲子呢?

    “便请小娘子为我轻唱一曲柳词吧!”

    柳词在这个时代指的是柳永的词,柳永虽然未曾中举,但是他那份才情却是举世公认,在这个时代,他的词论被喜欢的程度甚至超过苏轼,不过他与苏轼不同,苏轼喜欢写伤今怀古,而柳永却喜欢写儿女情长,“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当然柳永最出名的不是他写儿女情长的本事,他最擅长的是写艳词,按照后世标准的话来说就是低俗淫秽歌曲,当然这种东西后世已经基本上没有流传了。

    在后世,这叫低俗淫秽,但是在这个**尚是合法产业、狎妓作乐尚会被视作一种名士风度的年代,柳永的名声却是大过了苏东坡,他这个写‘小黄词’的词人甚至还得到了徽宗的接见。

    李菁菁也是久在红尘场里厮混的,自然会唱柳永的词。

    听到邓龙的话,她轻轻的白了一眼邓龙,便柔声清唱了起来,邓龙手中的动作不停,李菁菁被他的动作弄得浑身乱颤,清唱声也是一阵停一阵歇的,其间不时的还夹杂着慢慢变得粗重的喘息声。

    柳永的**词一唱,邓龙再也忍受不住,他侧身便将李菁菁压到床上,罗衫轻解,床上的玉人便一丝不挂的躺在了邓龙的面前。

    “啧啧……”邓龙啧啧有声,李菁菁不禁害羞的闭上了眼睛。

    “菁娘,我来了!”邓龙挺身便直捣黄龙。

    “唔!”一声轻哼在房中响起,好似是从云边传来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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