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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城北的凌霄花

    (一)

    沈翔的父亲沈昌民并不是从商的料。父亲指掌沈氏的那十几年,都是沈翔白手起家的爷爷在幕后撑着。

    沈翔从小就是个懂事的孩子。母亲是个很温柔的女子,在沈翔的记忆里母亲温暖的怀抱和轻柔的话语,陪伴他到二十岁。那以后,沈翔似乎一夜间成长,独立,懂事,跟着沈老爷子学习经营沈氏的各项业务。二十五岁的那年,陈昌民终于从沈氏繁冗沉重的事务里解放出来,乐呵呵的把最高的统治权交给他的儿子。

    而后的五年,沈翔的爷爷才真正意义上的放了手,退了休。

    俗话说,富富不过三代。沈翔的爷爷曾经真以为自己哪天去了,沈氏也就到尽头了。好在沈翔的聪颖勤奋和当年的自己一模一样。于是老爷子搬去了郊区茶园颐养天年,儿子和儿媳妇去了加拿大定居。

    沈翔的公寓就在市中心的繁华地段。离沈氏开车15分钟。很大,很冷清。除了助理王甫偶尔会来一趟,也没有什么访客。

    所以那天谢宇突然的来访,显得特别的突兀。沈翔简单整理了一箱行李,半箱都是茶叶。挂了电话给打扫房间的岳嫂,给她放半年假,带薪的那种。

    谢宇的家在城北。车开过一大片农田,再往前就是大学城。车子终于在一处两层的房子前停下。周围没有几栋民房,四周出去都是绿油油的稻田。房子有些年头了,墙壁上一半爬满了爬山虎,一半爬满了凌霄花,初夏,花苞都冒出来了,冒着橘黄的花苞点缀在绿色的叶子上,刺眼的明亮。

    房子的底楼是车库和储藏室,前后两个大花园。整理的很干净,开满了各种各样的花。有的沈翔叫的出名字,有的叫不出名字。

    在市中心住的太久的沈翔,对着花花草草,心里觉得特别的欢畅。和自然亲近,很温暖的感觉。他嘴角的那一抹笑,没有逃过谢宇的眼睛。

    “这是叶辰和胡年丰的房子,就是我的养父们。我就在这里生活到14岁,回国以后还住在这里。”谢宇下车拍了拍对着满墙花蕾发呆的沈翔肩膀。“这花,过几天就会开了。比去年晚了几天。”

    “我天生没有养动物植物的天赋。没有一次能养到开花的。”沈翔自嘲的说。“如果今年这花开不了,可能是被我克死的。”

    谢宇看着沈翔自嘲的神态盖过满脸惊喜。傍晚的阳光温和的洒在他的身上,泛起金色的光芒。谢宇站在影处,也转头看了看满墙的花蕾,转身上楼开门。“叶辰爱养花,没有什么是他养不活的。这点,我像他。”

    上了楼。

    房子不大,除了浴室,其他都没有间隔的一览无余。有近几年翻修过的痕迹。最里面是衣柜大床,客厅,然后是餐厅,厨房。没有分割,于是很宽敞。

    窗前一台三角钢琴上摆着透明的玻璃杯,杯子里是豌豆花。钢琴的琴盖开着,早些时候有人在演奏他。

    “ 叶辰是小提琴演奏家,胡年丰是指挥家。”谢宇说,“我从小就被熏陶,只是最后做了商人。”

    “因为叛逆?”

    “因为我不理解他们。”谢宇走上前盖上琴盖。有些落寞的:“懂事以后就不再和他们亲近了,出国后见的多了,也就能接受了,可是回来了,早过了能和他们亲近的年纪,也选择了自己的职业,好像什么都晚了。”

    阳光透过窗户洒在屋子里,一片暗,一片光亮。站在阳光下的沈翔上前吻住谢宇的唇。轻轻的碰触,慢慢的吮吸,没有情,欲的。他喜欢眼前这个男人。

    沈翔觉得谢宇是个聪明的人。谢宇要体会男人和男人之间的感情。而自己喜欢他这种类型的男人。两人又有着商业上微妙的制衡。在一起或是分离,谁也不欠谁,谁也不会威胁到谁。够公平,大家退路都铺好。

    谢宇觉得沈翔是个聪明的人。这些年商场上两人从未谋面却明争暗斗无处次,他总觉得,在沈氏背后的那个叫沈翔的男人,有着和自己一样的情。相处起来会很舒适。都是成熟懂事经历过不少风波的成功商人。有一种莫名的心心相惜。

    这个吻,很温暖,沈翔的身上带着太阳的味道。两个身高体型相仿的男人之间淡淡的吻,让谢宇莫名的觉得心安。两个聪明的人相处,很多事情都不用说的太透。沈翔和谢宇都明白自己在做什么,将来回怎样。

    沈翔轻轻的笑了,望进谢宇的眼里。谢宇抬手环住眼前人的腰:“我做了饭,去吃吧。”

    于是沈翔就在城北开满凌霄花的院子里住下了。而他和谢宇的合作内容看起来很天方夜谭:天宇出资和沈氏合作竞标政府在清河区的重整规划案,沈翔陪谢宇住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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