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妻 作者:沈沧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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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准要以为我是一个无可救药的甚至连母猪发情都要向我寻求安慰的自恋狂了。好吧,老实说,我确实有几分自恋,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天生丽质难自弃嘛,如果我长了一张随心所欲胆大妄为的脸,估计路边扫垃圾的大妈也不愿多看我一眼,但我离自恋狂还是有一定距离的。我自认不是一个随便的男人,决不和客户玩暧昧,也不喜欢某类服务性工作者,最可能的暧昧对象就是公司女职员了。这些女职员们都很有品味,流行乐要听国外的,国内的只听王菲和刘若英,看铜版纸杂志,节衣缩食也要使用cd香奈儿三宅一生的香水,挎着lv或古琦包出入地铁和地铁附近的小餐馆,她们是小资或正在努力朝小资转变,她们喜欢用一些诸如清醒、凛冽、宿命一类的字眼,想疼痛成s就疼痛成s,想静默成b就静默成b。她们还特陶醉于杂志和小说里所写的那些女秘书和c什么o之间的情爱故事,并相信自己也有机会成为女主角。这让我很诧异,须知这些进入我所在公司任职的女性可都是知名大学的毕业生啊。但无论如何,我还是很感谢教育机构向社会输送了这么一批女大学生,使我这样的男人有机会玩一玩暧昧的婚外情。
暧昧是一个色香味俱全的词汇,充满了诱惑的张力。谈恋爱太过劳心费神,投资又大,有时候还得不偿失,老夫老妻相看生厌,言语乏味,跟暧昧对象在一起那感觉就完全不同了,那是酒后微醺的轻松惬意,是眉来眼去欲说还休的销魂。真正的暧昧高手恰如王菲在歌里唱的那样“越来越近却从不接触”。我不敢自命是此道高手,但我始终坚持“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原则。并非我良心未泯或有什么功能障碍,而是我更珍爱我的前途,我很乐意和身边那些天真得可耻但有时也不失可爱娇憨的年轻白领们玩玩暧昧,说几段含而不露的带色笑话,甚至借酒卖醉和她们调调情拉拉小手,但我从不和她们乱搞,我不能毁了自己正处于上升期的事业,谁知道这些智商不及格又深中浪漫之毒的女学生们会搞出什么乱子呢。但正如你所知道的,原则这个东西就像处女的那层膜一样,都是用来打破的。我终于和一个暧昧的女职员有了身体方面的深入交流,她叫w。
☆、六
天色大亮,我披着邋遢的狗毛,带着路人嫌恶的表情,一路来到朱秀莲居住的社区,趁警卫不注意时溜了进去。我看见邻居们聚集在楼下七嘴八舌地议论纷纷。
“大半夜的,那警车乌拉乌拉地叫,谁能想到出这事啊,可怜了那个孩子,去年刚考上大学,恐怕还不知道这事呢……”
“两口子闹离婚,分居好几年了,前几年还闹得满城风雨,说是在外面有人了……”
“该不会是情杀吧?”
噫?原来大家还不知道凶手就是她老公,并且他在杀妻后的一个小时内也已横尸街头了啊。真可惜,否则他们的谈资就更丰富了,足够说三天三夜的,如果该小区恰好有一对夫妻或婆媳正在冷战,那么此案就是绝佳的调和剂,其新闻价值更是高不可估。
可以预见,此事将在漠城引起极为广泛、热烈的讨论,届时会有若干专家在各电视台露面,侃侃而谈地发表他们自以为独特精辟的看法,并且一定会把三年前的事做个全面细致的回顾,从而断定我是一个有着严重心理疾病的变态狂。这势必在网络引发一阵狂潮,那些极具正义感和责任感的人们肯定要拿我的女儿说事。我深深深地为梁冰担忧起来。我忽然明白让我做一条狗,目睹将要发生的一切,是死神对我最重的惩罚,比打入万劫不复的地狱更残酷。
我站在人类边缘,双目透出浓浓的无人能懂的巨大悲伤。一只白色哈巴狗带着贵族式的骄傲围着我转了两圈,然后不屑地扭头走开又到主人脚下撒娇去了。没有一个人注意到我默默的巨大的悲痛,连我的新同类也不能理解,我就不再作悲痛状了,虽然悲痛也不是装的,但没有观众的情况下,伤口似乎就愈合得稍微快点。我现在有另一个更强烈的感觉,就是饥饿。
我看见有个老妇人手里提着一块购自隔壁市场的新鲜猪肉,不禁口水狂流,眼见她正全身心投入八卦事业,便猛地上前咬住,掉头就跑,一口气狂奔出小区,生怕她追出来。好在没有,她只是叫骂了几句。我找到一个隐蔽角落,小心谨慎地吃那块肉。我从未如此紧张得吃过一块肉,好担心有同类来抢。
吃完肉我感觉好了一点,想起刚刚听到的八卦,朱秀莲的房子暂时被封了,而梁冰似乎还不知道她父母双亡。我蜷缩在角落里再次悲哀起来。悲哀的力量好强大,我沉溺其中,恨不得再次跳楼自杀。我试图伸出前爪向上举了两举,表示要努力振奋。你听过成功学或激励学一类的讲座吗?穿得跟男装模特般的讲师拿着话筒带着学员喊口号,说什么我是最棒的我是最优秀的我时刻充满力量,我就是他妈的超人蝙蝠侠蜘蛛侠,好像这样喊两声,他们就真的充满力量随时可以征服世界了。我曾以为这是很傻逼的行为,现在依然这样认为,但人到了绝境总要给自己找点心理安慰不是,我激励我自己。
首先该洗个澡,我快要被自己散发的恶臭毒死了。但自从几年前把房子过户给朱秀莲之后我就很少来这里了,好像记得物业那边有个水龙头,我决定去碰碰运气。我的运气不坏,那玩意还在,我上去用嘴咬开开关,让冷水淋在狗头上。冲完之后,我觉得舒服多了,举起爪子爬到深色玻璃窗前照了照自己,以人类对狗的普遍审美来说,我的前途不太乐观。不过,我想你一定知道的,这世上的每一个生命起点都不是在他们自己的手中,我们都是被出生的,无法选择自己的血统和种族。这副狗皮囊是死神随意分配给我的,我只能爱它。每个人都该珍爱自己的皮囊,因为这是我们唯一拥有的,某种程度上,它就是时间和生命的代名词,没有了它,一切都是虚妄。
我洗好澡,勉强也算填饱了肚子。我走到街上去,到报刊亭前看看报纸,当日的报纸头条都没有杀妻碎尸案,我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有一种奇异的期盼,我亦如哈姆雷特般耿耿于自己的作为和名声,盼望知道在我死后,世人是怎样看我。
这时候,我看见了朱秀莲的哥哥和母亲。他们从出租车上下来,脸色凝重地匆匆走进了小区。我的这位岳母大人,怎么说呢?她七十多岁,记忆力依然非常得好,完全可以媲美刻录机,她牢牢记住了自己对他人的好和他人对自己的不好,一辈子都在絮絮叨叨,谁谁辜负了她,谁谁没有良心,反正自打我结识她女儿的那天开始她就在被人辜负,但是没有一个人同情她,她的儿女们都很烦她。朱秀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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