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平原极大,边云决和云可儿一起,驱马前行,未过不久,便与众人偏离。
风声呼呼作响,吹来金黄色草上带着的水汽,有草木的清新。
云可儿在马上,抿着嘴笑看向边云决。
边云决问道:“做什么?”
云可儿努努嘴,示意边云决背上的春秋剑,道:“我送给你的剑穗,你特意把它取下来了。”
边云决说:“剑既是见血的不祥之物,怎好把你的剑穗时时佩在上面?”
云可儿道:“你说剑是不祥之物,那么有句话说‘剑者双刃,人宜方正’,剑是君子,既能杀人,也能救人。哼,你肯定没有听过这句话。”
边云决笑问道:“怎么我家的‘边氏大同风伐’你也知道?”
云可儿扭过头去,虚眯着眼睛,望向前方,并不作答。
边云决本想岔开话头,没想到云可儿瞬间明白。即便云可儿能探知边云决的想法,然而边云决也能反明白云可儿的心意则更加可贵。
边云决说道:“今天出猎,剑穗既然好看,若是不小心带血了岂不可惜?”
云可儿道:“呵!女戴珍珠剑带穗,剑穗会脏,我也可以再做……”云可儿语气到后面降了下来。
边云决道:“等会!你说女戴珍珠,那我也没见你戴过珠玉簪子之类的首饰啊!”
云可儿抿抿嘴,道:“我不喜欢。”
边云决问道:“那你喜欢什么?”
云可儿想了一下,脸稍微有一点红,道:“你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么,我当时穿了一件白底的衫子,上面有一幅山水画,那是我做的。我小的时候喜欢磨印,后来娘亲不许,我就把磨印的意蕴倾注到了别的地方。这就是我喜欢的。”
边云决道:“那件衣服我记得,你穿过几次,想是真的喜欢了。”
唉,既是在边云决面前穿过几次了,又何必独独记得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呢?
边云决继续道:“你说你不喜欢金玉珍珠,所以不戴。那我可以说我不喜欢剑穗,所以把它取下来了么?”
云可儿道:“嗯,可以。”
边云决道:“好,我不喜欢。”
云可儿沉默,边云决只能看到她的侧脸。是生气是不高兴是失落?
忽然,云可儿“哧”地一笑,转过头来,双眼明亮,荡漾着笑意。
云可儿笑着:“那你喜欢什么?”
边云决一声长嗯,轻轻沉吟,道:“我说我喜欢青岛城的对虾可以么?”
云可儿道:“不可以!”
边云决道:“那我说喜欢蓝天白云青山海潮日出日尽也是不可以的了?”
云可儿道:“当然。”
边云决看着她,神情神秘,没有说话。
云可儿双眼越睁越大,心里面有了一丝慌乱。
边云决道:“我喜欢喝茶。”
良久,云可儿“哼”了一声,微微松了松缰绳,身下紫电疾驰前冲。
边云决笑出声来,驱马跟了上去。
******
云州内城深处,一处宽阔异常的青石方形殿堂。
殿堂之内,幽幽的红光闪烁喷涌。
地面上,竟然有用鲜血淋绘的复杂难言的符文。
血之禁忌术!
一种用血液生魂祭祀,从而感悟大道的方法。从古而来便已存在了,至今很多地方,犹然以纯净处子献祭,祈求上天保佑,雨顺风调。
血之禁忌术本来是一书院教习,为悟真理,所以四处采风,足迹遍及中土神州各个地方,眼见那些古老的祭祀传统,悉心总结而成。原本亦处于三百六十修行法门之一。但是此术,最易将人引入歧途。曾经有修习此术之人,一夜之间,将中土荒延山与须垢山两山之间所有生灵献祭,酿成大祸!三百里之内,草木枯黄,骨痕累累。上天仿似震怒,竟随之出现了三年干旱。修行之人,闻之无一不震惊。遂称此术为禁忌之术,修行此术者,天厌地弃,四方共讨之!
旁边,一个道人装扮的男子,手持半米大毫,饱舔血墨,仍然在根据所习所学,在地上书写符文。形成符文的血液,饱满明亮,发出了淡淡的荧光。
雷哲从外面走了进来。
道人不喜有人打扰,微微皱了皱眉头,然而很快舒展,继续绘制血祭符文。
雷哲问道:“道兄,如何了?”
道人答道:“世子的要求,正在一一遵办,静候片刻即可。”
雷哲避开地上的符文,来到大堂中间一处水晶球前。水晶球墨中带红,安置于石台正中,内中灵气氤氲。几条血液绘制的符文纹路,将其与下方的符文连接起来,如同婴儿的脐带一般。
“好了!”道人收笔,来到雷哲身边,说道:“这血之禁忌术,素来只为妖魔鬼怪所重,正道中,人人无不摒弃之。想不到我薛恒身为正道玄门弟子,纡尊降贵,微微试锋,竟也驾轻就熟,只是难循天理。”
雷哲心中微微一哂,正道与邪,只在一念之间。这道人自称薛恒,来自中土。云州城主雷昊天将空空道人留在云州,视为贵客。没想到不久之前,空空道人心中起念,有不祥之感,又想起了昔年师尊的教诲偈语,认为自己劫难将至,所以坚持回归中土。而薛恒身为他的大弟子,随他四处远历,最得他的真传。空空道人回去的时候,薛恒却擅自留了下来。
因为他贪恋,已经得到的欢乐与繁荣他无法抛弃。
之所以会帮雷哲,正是因为雷哲投其所好。
因为薛恒生性好色。
食色性也,况且薛恒出身于道人家,颇学得些道家的以战养战之法,尚不至于伤了本元。
然则薛恒素来恨不得能以天下之美女,饱逞他一时之乐,此不单为好色,为淫也。
薛恒站在水晶球前,背对雷哲说道:“你要知道,世事纷杂,一饮一啄,莫非前定。而因荷得藕,因果相随。此事大违干和,将来有什么反噬,你要一力承担。”
雷哲微哂,此人当真有趣。若冥冥之中真有天意,薛恒自己如何能置身事外?
雷哲点了点头,道:“道兄只管去做。”
薛恒双手抚在水晶球上,轻轻说道:“若说血祭之术,以血伤血,何须如此繁复?只是按照你说的,须掩人耳目,反而大动心血罢了!”他沉浸于心境之中,周围空气中浮现出奥然微妙的真意。
符文闪耀,大阵催动,一股奥义由此扩散向城外大平原……
******
边云决和云可儿两人,虽然全当这连射大会是游山玩水,但终究是记起猎狼之事,也想猎一两匹狼。但是偌大个大平原,两个人骑马奔驰了许久,竟是连苍原狼的鬼影子都没见一个。时而倒是能听见遥远处悠悠一声渗人的狼嚎,但是远在天边,根本不可能找得到。
云可儿想了一下,说道:“如果要猎狼的话,我们可以不去找狼,何不去找那些沙鼠旱獭的栖息地?现在大平原上泥土湿堵,动物们一定会寻找疏松通风的地方重新挖洞穴。我们先找到那些地方,一定会有苍原狼的踪迹。”
边云决很是佩服,倒不是说边云决没有能力去捕猎苍原狼。边云决跟长风关系特别好的原因,不仅仅是长风向来亲近爱护他,还缘于他从小就跟随长风,出海捕猎海中妖兽。甚至有一次,边云决被海兽吞入腹中,是长风在千钧一发之际,催动御风剑,破开海兽肚腹,把边云决救了出来。边云决猎杀海兽技巧愈发娴熟,与老司事所教授的东西两相印证,才使得边云决的修行得以日渐不辍。
边云决欣赏云可儿,是因为真正的她,掩盖在了柔弱娇媚的相貌之下。她本身聪明,而且懂得思考。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叫巾帼不让须眉。
于是边云决跟着云可儿驱马前行,两人一路走走停停,云可儿在前方不断探察地貌天气。
云可儿在前方查探,边云决感觉敏锐,观察到四处竟然散布有大大小小的陷阱……
边云决正觉稀奇,忽然感知到不远处有风之本源在扰动。
边云决拨动了一下云可儿的马头,两个人朝感知到的方向驰去。
翻过一个低矮的草原丘陵,两个人看到了一个身着兽皮、背着木弓的小男孩。
令边云决感到好笑的是,小男孩在那里张牙舞爪,憋得小脸通红,口中还呼呼出气。但是边云决看了出来,他虽气息混乱,动作笨拙,竟然是在演练御风术。
而且他的御风术有模有样,也能催动空气之中的风本源。周围的黄草被风力压制得匍匐在地上。
小男孩正是秋元方,数日前刚刚见过边锋。那时候边锋带着他和妹妹小雪,来了一场御风之旅。元方非常激动,晚上的时候,小雪一个人睡不着,摸着黑爬上了他的床,他大不耐烦,将她推进了父母的房间里,自己则在床上,翻来覆去,激动难眠。心里面不断在想,等到边叔叔再来的时候,非得缠着他,让他教自己不可!而下半夜,秋元方迷迷糊糊睡了,梦里面满是自己在空中高来低去的美妙场景。
这不,他自己也在下苦功,根据记忆逐步摸索,竟然让他摸到了御风术的一丝缝隙。
这等天赋,若是边锋知情,势必震惊,他的儿子边云决从小也有如此天分,小元方比边云决少的,只是十几年践行不辍的苦功罢了。
秋元方也看到了远处这两个人,准确的说,他是看到了两匹马,好马儿啊!这蹄,蹄脖子细长,说明迈步极大;这身材,长而不臃肿,说明疾行如风;特别是这腰,多么有力!说明极擅长力。说是神驹,必不为亏。况且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光是这马儿身上清一色的光洁皮毛,那一副睥睨大气的神态,假如秋元方有它,给他十匹大马他也不换!
秋元方直看得心痒痒,口水都流出来了。
边云决看这孩子人小鬼大,嗯,不是个好孩子,他大声道:“喂!小鬼,过来。”
秋元方这时候才想起打量马匹的主人,看到边云决的时候尚在其可,一身黑魆魆的衣着,把自己当成是黑夜了?当看到云可儿的时候,他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这下是真流出了口水。
他跑了过去,口中大喊:“仙女姐姐,我抓到你了!”
第二十五章 血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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