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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刘先生和有钱人 分卷阅读2

分卷阅读2

    袭不到被子里面,泡完澡的身体也很暖和。

    晚安,刘天奇。

    真希望未来有个枕边人在耳边说出这句话,这么想着,我便失去了意识。

    早晨的阳光透过窗帘射进房间,在被子上映出一道光,灰尘在空气里飞扬的画面清晰展露在眼前。

    我张开眼,挣扎起身,完全忘记了身边多出个男人这件事。掀开被子,拉开窗帘,昨天的乌云已经被太阳破开,散得一干二净,此时的天空称得上是一碧如洗。

    床上传来一声“唔”,我这才想起昨日一不小心摊上的麻烦。

    “你好。”干巴巴的问好,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

    “你谁?”对方似乎清醒了过来,脸上迷茫的神情被冷硬覆盖。

    啧,救了一只白眼狼。

    “我叫刘天奇,一个普通的公司员工。”不管怎么样,我还是中规中矩的介绍了自己。

    “……谢谢你。”他大概是不常道谢,语气有些僵硬。

    “没什么,你的衣服我洗了,床头有一套我的衣服你先将就穿。”我反正也没给他什么好脸色,就留了这么一句去煮早饭了。

    刚把米放进电饭锅,他就走过来,有些尴尬地问:“有牙刷吗?”

    “在洗漱台右边第一格抽屉。”

    “谢谢。”一回生二回熟,这次他倒是谢得爽快。

    我没说话,本来就该谢的,我也不客气。

    想着厕所里还在被人征用,我就回房间换了身衣服,刚脱了上衣,厕所里的人就走了出来,有点尴尬,不过都是男人,到也没什么。你说昨天我都看光人家了,有什么尴尬的你对着一具没反应的身体会尴尬吗?我没用错量词,因为我本来想说的是尸♂体。

    换上一件卫衣和休闲的裤子我就去看看粥有没有煮好了,顺便把前两天去超市买的榨菜放锅里炒了炒,把味道调了调,盛起来放进碗里。又在碗里倒了点醋放些糖,把存好的花生倒进去。早饭的配菜就好了。

    白糯的粥冒着热气,只要你煮得多了也能控制好水量让电饭锅煮出你想喝的粥。

    酸辣的豆角咸香引诱着味蕾,一口白粥一筷子豆角,很快一碗粥就去了半碗,花生被醋和糖浸润,食欲被醋勾起了大半,甜味驱散了多余的酸涩。

    我忍不住又舀了一碗粥,对面的男人大概是有些吃不惯中式的早餐慢吞吞地动作着。

    心中不免嗤笑一声,小市民的快乐他们是体会不到的。

    男人吃了些酸豆角,狂喝几口粥,还没适应这么酸的食物吧!花生他倒是吃得津津有味,很快就见了底。

    一顿早饭算是安安静静结束了。

    ☆、倒霉的刘先生

    我端着碗进了厨房,瞧外面那人白嫩的手,一看就是没干过粗活,所以洗碗这种事还得靠自己。你说我我是农民出身,家里有几亩田,除了我爹做些小生意,其他人都是耗在泥土里的。这栋房子是我父母出事后的保险等等丧事办完剩下的,还挺多,不过也就能在m市边缘区域买套两室一厅一卫一厨的房子。咦,又扯远了,抱歉。

    洗完碗出去,那家伙已经不在了,我松了一口气,不然我都不知道要怎么赶他出去。

    我走到鞋柜旁拿起两个塑料袋,把自个儿的鞋子拿出来就往垃圾桶一丢,到浴室把鞋子刷得锃亮。

    回到客厅,我茫然地坐到凳子上,突然意识到我居然把自己给卖了。对方一点底儿都没露,我名字都不知道,哎,算了,知道了反而更麻烦,重点是人家知道了我名字。

    不管了,我要出去浪一圈。

    说走就走,确认了门锁安好就出发。外头天气好得不像话,应了那个成语雨过天晴吧!我走出小区就是高速,毕竟是郊区,注意着路上的车辆过了马路。那是一条脏乱的街道,很多外地来打工的人会在这里暂居,还有卖各种东西的小摊。脏是脏,但是便宜。

    这会儿才9点多,小摊才刚刚摆出来有的摊主估计还没起床,有些冷清。我看到一个早餐摊在卖小馄饨,5银(g国的货币单位和现实一个概念)一碗,挺便宜的。闻着空气里葱花的香气我还是没忍住诱惑走到了油乎乎的摊位上。勉强找到一个能坐的位子就要了一碗小馄饨。

    小馄饨皮薄馅也算是良心,倒点醋放点辣子,不要多,一点就好,我这南方人吃不了辣。对了,还有香菜,简直太好吃了!说起来,香菜这东西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我以前不喜欢现在喜欢得不得了,所以口味也会随着年纪改变的,人也一样。

    解决掉一碗我就觉得有些走不动路,腆着脸坐在座位上,看着忙碌的周围和越来越多的人,热闹的杂乱的声音充斥在耳边,一种莫名地在孤独感涌上心头。是不是人老了感触就比较多?

    坐了有一会儿,在摊主赶人的目光中,我站起身离开。走了几步,看到有在卖内裤的摊子,想着自己被穿走的一条内内,是我挺喜欢的一条,后面印着可爱的颜文字,特地在网上定做的。我看看架子上挂的内裤,都灰灰蓝蓝的,没啥花色,也没了心思挑就拿了两条朴素到没有花纹的。

    拎着摊主贴心的小黑袋继续往里走,眼里晃过五颜六色的衣服裤子,想着要不要给自己买点回去。然后眼角余光就看到一抹红,定睛,嘿,冰糖葫芦。

    很快,我就在周围人奇怪的目光中拿起了一串冰糖葫芦。撕开外头那层薄膜,我舔舔包裹着山楂的糖,甜味丝丝沁入味蕾。

    然后,我就对四周毫无所感的开始买衣服和裤子。成功消费了几天的工资后,买了些菜就回家了。

    当时的我根本不知道我这一天的行程都被摆到一个人的办公桌上。吃到好吃的傻样,对着内裤嫌弃的模样都被如实记录在照片里。贺鑫右手在桌子上有节奏地弹奏着什么,饶有兴趣地看着手下给自己的资料。

    很安全,这个人。

    刘天奇,26岁,父母双亡,爷爷奶奶在乡下安享晚年,在一所说小不小说大不大的钢铁公司工作,工资挺高,没有女友,没有亲密的朋友。这种人是怎么在人际关系复杂的社会活下来的

    产生感情的第一步便是兴趣,很显然,贺鑫对我开始有了兴趣。每天的乐趣就是看我一天的生活记录。挺变态的。也挺无聊的,我的生活除了周末有些不同平时几乎是一样的。

    面对一成不变的东西,贺鑫很快就对我失去了兴趣,从天天观察到偶尔想起到后来的根本不关注,这个过程快得惊人,前后不超过两个月。

    我是真不知道有这么个变态,要知道我早冲到跟踪我的人面前给他两耳刮子。

    绿灯,我走上人行道,于是,我被一辆车撞了,是真的撞到了,妈的,疼得我眼泪都要出来了。绝对骨折了。嘿,居然是那个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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