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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最初创作这篇小说的时候,是在2008年。一直压在手中没有发出,因为这是一篇简短的小说,发出来不会有太多人关注的。
    我一直在想,篮球版的人鬼情未了的感动,在篮球中的表达出来的感觉,是不是有可能?
    人物选择上,我用了最喜欢的艾弗森的模板。因为是他让我知道,篮球高超是一种境界。作为一个nba标志性的人物,艾弗森以他鬼魅的身影,华丽的控球,突破如闪电,稳定的中投,飘忽的上篮,抢断如风,无命的杀气,非凡的创造力和诡异的传球成为一代人的经典。
    因为,一个人可能成为不了迈克尔?乔丹,成为不了勒布朗?詹姆斯,成为不了奥拉朱旺,这些人的天赋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如果说一个人成为不了艾弗森,那么只能说明你努力不够。
    因为艾弗森本人的鞋,艾弗森本人的球衣你都可以买到,而且可以原比例穿上,这说明艾弗森就是穿着这种球衣在球场上战斗的,除此之外物质上没有区别。而藏在那身战袍身后的斗志和努力,是取决于球员本人的毅力和努力。
    所以本文就兼承了艾弗森的球技,但是是以外挂的形式载入一个普通球员。这种想象之中的艾弗森是以近乎于无敌的形式闯入人们视野中,而在我心中,如果艾弗森和我们一起打球,就是会这样无敌。
    艾弗森给人的震慑力不仅如此,那种我行我素的感觉让人心仪,艾弗森是一个典型的动作快于思想的人,他就是一个勇往直前无所畏忌的斗士。有的时候他身上有着一种看上去颇为武侠的快意恩仇,是作为围观者的我羡慕不已的气质。
    至于情节构思上,作为篮球小说的描写方式,必不可少需要有篮球场面上的描写。但是为了体现出篮球场也会出现的“灵肉合一”的情景,本作有很多关于主人公钟离在打球时与幽苑的互动,不知道这种描写是否符合规矩。
    在本作中,篮球只是一个媒介,之所以想突出篮球,是想借助篮球的“灵肉合一”的感觉,来突出爱情的目的。也就是说,篮球是表达爱情的工具。我想,因为篮球而走到一起的那种不一样的爱情感觉,或者更深层次的爱情感觉,是本作想要突破的地方。
    作为《mybasketball》的外传,本文和本传最主要的交集将在第二部作品中体现,没有本作的铺垫,第二部有些场面会有些天马行空。本作中的主人公:钟离和幽苑,将以强援的身份登录《mybasketball》。
    在此郑重向读者道歉,因为字数和剧情原因,本作第十二章大量篇幅都是在视觉描写,非我本意。不过这一段不加上也不合适,因为要描写出幽苑的一些特性,来达到后来的两人依依离别之情。但是用2500字来写确实笔墨有点多。
    在计划之外将本作提前公布,是想感谢第一个给我写评的闻弦,她与本文中的李安茹有那么一点点相似,让我觉得应该有足够的诚意对她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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