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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0

    辗转过了好一段时光。

    纱织抬起头,有些茫然地环视一圈这简陋的公寓客厅。那人走得匆忙,大部份东西都留了下来。她的书、她的一个个塑料箱子。而跟以往一样,纱织周末再忙再晚都回这座公寓,总觉得一推门可能她便坐在沙发上,抽著菸,云雾里看着自己笑。

    字迹是她的没错,跟人一样高瘦的、张牙舞爪的字。纱织的目光久久停顿在最后的署名上——陌陌生生的三个字:刘溯恩。

    作者有话要说:  有朋自遠方來,出門小遊幾天,此處便耽擱了。昨日歸來,會慢慢恢復更新。

    ☆、第三十三章 信

    纱织:

    百般思量,竟不知从何说起,思来想去,不如由头。

    第一次见到夏小雪是在大学三年级的暑假。澳门国际机场。中午时分灯火通明。走过去,她就坐在大得异常的行李箱上,托著腮,脸上有轻微的不耐烦跟无聊。穿普通不过的暗紫色t恤、牛仔裤蓝色球鞋,脸雪白雪白,在行李箱的庞大之下,她显得好小。

    说那是第一次见面有点不准确,我们同属一个系,之前也一起上过导修课,只是那时我独来独往,她的存在对我没有意义。若非这次台湾实习,我们之间该不会有纠葛吧,是那么不一样的两个人。

    「我叫夏小雪。」她这么介绍自己。

    「好奇怪的名字。」我说。「像武侠小说。」

    「刘溯恩。难道你的名字就不像吗?」她笑着,露出一口细细的白牙。

    我也笑。「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她耸耸肩,不打算深谈的样子。

    那时的她对我只是个身材娇小,皮肤白皙,有些多话的同学而已,不多不少,即使马上消失也不会觉得难过的同学。

    台湾下榻的住处就在西门町附近,因为是招待实习生的免费住所,设施简陋,然而房间很宽敞。我们被编入七人房,七个女生推著行李入住吵翻了天。

    我有时也参加她们的小活动,熄了灯,大家靠着窗外投进来的月色隐约辨认对方的脸孔。看不清表情,所以感到分外安全,不吝啬将心底的秘密掏出来分享。我常常扮演着聆听者的角色,因为太清楚这种场合说出来的话往往第二天就在市场上贩卖,而话是收不回来的。小雪说她好像喜欢上一个有妻的男人。有甚么关系呢?追啊!我怂恿她,这方面我向来没多少道德观念。她摇著头说不可能,她不能破坏别人的家庭。

    说是实习团,大家心里有数来台湾耍乐的成分居多,上课昏昏欲睡养足精神晚上就四处乱逛。一次挂八号风球,风雨交加的还是冲出去吃着名的鸭肉面,找了许久,去到时全身溼透又冷又饿,面条就出奇地好吃。

    去阿里山是另一名同学的馊主意,大家本来觉得远,可她一直坚持,也就热闹哄哄一起去了。台北到阿里山的路程出乎意料的遥远,去到山脚小雪跟我一辆车。人多,大家在客货车上挤成一团,我紧挨着她坐下,车子就在蜿蜓的山道上蹒跚,行车时间很长,我在混浊的空气里打盹,放松下来的身体开始随着车子的拐弯左摇右晃。车向右拐,我的身子向陌生人靠去,她于是拉我一把,让我顺势枕在她肩膀上,沉沉睡去。这是我从未有过的安全感觉。从小就不喜跟人有身体接触的,那一次却那么安心地在某个熟人也称不上的女孩肩膊上沉睡,醒来,自己也觉得诧异。

    阿里山腰的旅馆内,她就睡我身旁,将头靠在我肩上,呼吸都呵在颈项,一呼一吸之间觉得自己快要没顶。半夜挣扎着爬起来,搭三点的小火车上山顶,车厢内睡意摇摇晃晃,她突然冒出一个叹息:如果你是男孩就好了,在车厢里碰撞跌荡。我红了脸,不敢回应。

    下了车竟离山顶还有一段距离,有导游在喊:「太阳快升上来了,快走快走。」人群骚动起来往前赶,忙乱中跟她失散了。晨光初现前天地黑漆一片,暗得可怕。电话响起传来小雪的声音,竟有些悽惶:「你在哪里,我不想一个人看日出呵!」

    我努力挥手然后在太阳升起的那一刻她找到我,一起看霞光四射在低压的云层,像夺目的彩带,四周越来越亮,笼着我跟她。我看看云,又看看她,觉得她们都离我很近很近。

    下山的路上我拖了她的手,放在自己口袋。两人的手都湿濡濡地,一种暧昧不明的潮湿。突然,我们之间多了一股不明所以说不上来的纽带。

    没有人说破,但明明两人都清楚看见了那条似有还无的纽带。回澳门前,一天下午其他人都出去玩乐,只余下我们。旅馆房间很安静,像是忽然间没有了回旋躲避的余地。我和小雪我们并肩躺在一起,心跳得快极。她突然吐出一句:「我们糟糕了。」仿佛在口中温吞含吮了许久,话就变得温存如玉。我们糟糕了、糟糕了、糟糕了、糟糕了……我一遍遍地咀嚼从她口中吐出的这句话。翻过身去看进她的眼睛:那,就让事情糟到无可挽回吧。然后,我吻了她,吻她的嘴唇、她的脸庞、下巴、鬓发、颈项。她让我听她的心跳,那里藏着一只小鹿。黄昏在消退,夜一下子蔓延开去,那天她躺在身旁,看着我的那双眼眸,如星。

    回程的飞机上她还坐我旁边,飞机下降着陆,稍微的颠簸中她凑过头来在我耳边念出一串数字。声音很低。但我牢牢记住了,记得太牢固,以至以后想抹都抹不掉。

    我开始发短讯到那个电话号码,想念的时候,无聊的时候,不能成眠的时候:「是习惯了你的体温跟发香吗?没有了它们,我辗转难眠。」「花季尚未结束,花便要凋零,你不觉得是件可惜的事吗?」她总是静静的,不特别为所动的样子。然而不时地,她会从澳门的一头到另一头来找我,去看场电影,或者只在渔人码头站一个下午黄昏。

    开学后,宿舍同一房间的学妹老是回家,于是每星期二小雪都会住过来,周五则我过她那边。我的抽屉里开始添加她的衣物:t-裇、内裤、胸罩;她的床底则多了我的拖鞋、皮鞋,洗刷杯中多了一只牙刷。我喜欢看杯中的那两只牙刷,依偎著,很幸福的样子。

    小雪老爱咬我的臂膀,一见到我就痒痒地磨牙,隔着袖子一口咬下,狠狠地,恨不得把我吃下去的样子。我开始小心不露出我的臂,因为上头有一个个瘀青的牙痕。只在她面前抱怨,让她看她又会心疼,取药膏来替我涂抹,喃喃埋怨:「欸,怎么下手这么重?你也真是的,就不懂喊疼吗?」我坐在床上看着她傻傻地笑。「傻瓜!」她会抬头看我一眼,带着笑意跟温柔说。在她面前老是犯傻,缺点都藏不住,平日里的冷静锐利都不知丢到哪去,所以有一阵子她一直叫我刘笨笨。

    笨拙的,无措的,敏感得一碰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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